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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领导班子 内设机构 部门信息公开

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调查全区党的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使国家监察职能,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姓  名

马子龙 

职  务

书  记

联系方式

7770100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工作职责

负责迎泽区纪委全面工作。

 

姓  名

张建生

职  务

副书记

联系方式

7770135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工作职责

分管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执纪监督室、纪检监察宣教网络中心。

 

姓  名

李志伟 

职  务

副书记

联系方式

7770207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工作职责

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至第执纪监督、第一执纪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审查(调查)室。

 

 

 

科室名称

办公室

联系电话

7770138

负责人

逯晓敏 

分管领导

张建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区纪委监委机关日常事务。 

 

科室名称

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电话

7770137

负责人

 毕  芳

分管领导

张建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专项检查;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科室名称

信访室

联系电话

7770131

负责人

尚红革

分管领导

李志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向纪(工)委、纪检组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

 

科室名称

案件监督管理室

联系电话

7770214

负责人

  

分管领导

李志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对区管干部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备案、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等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执纪审查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信息查询;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具体协调执纪审查部门办案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组织办理区管干部任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科室名称

第一执纪监督室

联系电话

7770201

负责人

  

分管领导

张建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联系地区(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初步核实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开展对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应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联系地区(单位)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协助上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科室名称

第二执纪监督室

联系电话

7770101

负责人

袁宏锐

分管领导

张建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联系地区(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初步核实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开展对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应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联系地区(单位)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协助上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科室名称

第三执纪监督室

联系电话

7770104

负责人

王增光

分管领导

李志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联系地区(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初步核实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开展对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应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联系地区(单位)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协助上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科室名称

第四执纪监督室

联系电话

7770103

负责人

赵晋阳

分管领导

李志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联系地区(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初步核实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开展对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应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联系地区(单位)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协助上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科室名称

第五执纪监督室

联系电话

7770205

负责人

闫文兵

分管领导

李志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联系地区(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初步核实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开展对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地区(单位)应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联系地区(单位)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协助上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科室名称

第一执纪审查(调查)室

联系电话

7770105 

负责人

刘玉海

分管领导

李志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承担执纪审查工作职能,负责第一执纪监督室至第五执纪监督室经初步核实后,拟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案件的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负责区直机关和区属企事业单位、街道(镇)、区属院校、驻地国有企业中非区管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涉嫌贪污贿赂类和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等;承担上级纪委监委及区纪委监委领导交办的区管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等任务。

 

科室名称

第二执纪审查(调查)室

联系电话

7770110 

负责人

  

分管领导

李志伟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承担执纪审查工作职能,负责第一执纪监督室至第五执纪监督室经初步核实后,拟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案件的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负责区直机关和区属企事业单位、街道(镇)、区属院校、驻地国有企业中非区管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涉嫌贪污贿赂类和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等;承担上级纪委监委及区纪委监委领导交办的区管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等任务。

 

科室名称

案件审理室

联系电话

7770218

负责人

杨艳红

分管领导

高春光

办公地点

南内环东街18号

主要职责

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处理和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违犯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负责牵头对区纪委监委直接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审核区纪委监委初步核实拟了结的问题线索;负责承办党员、监察对象以及县处级党组织和部门做出的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承办区监察委员会给予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