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级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负责变更或撤销乡镇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姓 名 | 李慧明 | 职 务 | 局长 |
联系方式 | 8285720 | 办公地点 | 区机关办公楼514室 |
工作职责 | 负责全面工作。 |
姓 名 | 张建生 | 职 务 | 纪委常委、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8285715 | 办公地点 | 区机关办公楼508室 |
工作职责 | 分管效能和宣教,协助局长做好其它工作。 |
姓 名 | 雷晓珍 | 职 务 | 纪委常委、副局长 |
联系方式 | 8285715 | 办公地点 | 区机关办公楼508室 |
工作职责 | 分管纠风,协助局长做好其它工作。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2028862 |
负责人 | 张金树 | 分管领导 | 张建生 |
办公地点 | 区机关办公楼515室 | ||
主要职责 | 负责监察局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