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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2006-2020年)

索引号: 045-W00-1-2014-0002 发布机构: 国土分局
已阅读: 9 更新时间: 2014-12-30
文号: 关键字: 总体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的说明 1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的说明 1 第二节 规划编制原则的说明 2 第二章 规划背景 4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趋势 4 第二节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6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状况分析 8 第四节 本轮规划修编的重点 12 第三章 关于基础数据说明 14 第一节 社会经济数据 14 第二节 土地利用数据 15 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 20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20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21 第五章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8 第一节 经济发展水平 28 第二节 人口规模 29 第三节 城市化水平 32 第六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33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基本思路 33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33 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35 第七章 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布局调整说明 40 第一节 耕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说明 40 第二节 基本农田调整与布局优化说明 46 第八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51 第一节 建设用地利用现状 51 第二节 建设用地需求趋势分析 52 第九章 乡镇指标分解 56 第一节 指标分解的原则 56 第二节 指标分解方法 57 第十章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59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的目的与原则 59 第二节 土地利用用途分区的划分与管制规则 59 第十一章 关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估 66 第一节 评价原则 66 第二节 规划的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66 第三节 减缓措施 69 第十二章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70 第十三章 规划编制成果 74 附表 76 表1 迎泽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与土地规划基数调整结果对比表 76 表2 迎泽区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2005年,分乡镇) 77 表3 迎泽区土地利用规划面积统计表(2020年,分乡镇) 78 表4 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调整分析统计表 79 表5迎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拆旧区及其土地复垦安排计划(分村) 80 第一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的说明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的说明 本轮规划的指导思想概括起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战略思想,以生态保护为根本,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控制建设用地增长、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重点,与迎泽区实际协调、上下位规划协调。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保护土地,事关国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政府可以通过调节土地供应,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遏制用地扩张,实现调控经济运行的目标。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保护耕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对土地的需要,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安排与布局,统筹区域用地布局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统筹人的生存发展与环境的和谐友好,切实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省会城市迅速发展,迎泽区作为中心城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以及“八大功能区”的重要组成,承担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屏障构建与保护的双重压力,对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空间优化配置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土地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中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非常宝贵,未来土地供应必须采取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模式,必须走集约节约利用、存量挖潜为主的道路。要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努力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按照数量基本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适当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促进集中连片保护。规划要与迎泽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充分保障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近远期发展之间的用地需求,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二节 规划编制原则的说明 一、依法编制,科学民主决策 规划修编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发[2004]28号文件、国办发[2005]32号文件规定和有关技术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加强公众参与力度,提过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 统筹兼顾,多方综合协调 按照“五个统筹”发展的要求,统筹考虑迎泽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各种因素及土地供需状况,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近远期发展之间的用地需求,与上下位规划相协调,与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迎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相协调。 三、 突出迎泽区“省城核心功能区”与“东山生态屏障”的特色 迎泽区按照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率先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省城历史文化区、中心商务区和休闲旅游区的目标,积极实施“三产立区、商贸兴区、民营强区、文化塑区”发展战略,全力创优政务环境,不断巩固传统商贸优势,着力加强发展优势第三产业。现已形成中心城区以商贸为主,郊区以农业及地方工业为主,集煤炭、化工、服装、建材为主的多种经营体制并存的地方性工业体系。维护区域生态安全,规划优先安排基础性生态与环境安全用地,形成东山区域绿色生态屏障。 四、刚柔并济,具有可操作性 妥善处理规划的刚性和弹性、指令性和指导性、近期和远期、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以应对未来发展的诸多不确定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五、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区域内未来土地利用做出超前计划和安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其主要任务是达到土地总供需平衡,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的综合最优。目前,迎泽区亟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是维护当前良好发展局面的当务之急,是顺利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贯彻科学发展观、加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率先发展的要求,迎泽区紧紧围绕建设省城历史文化区、中心商务区和休闲旅游区的目标,积极实施“三产立区、商贸兴区、民营强区、文化塑区”发展战略,全力创优政务环境,不断巩固传统商贸优势,着力调优、调强优势第三产业。现已形成中心城区以商贸为主,郊区以农业及地方工业为主,集煤炭、化工、服装、建材为主的多种经营体制并存的地方性工业体系。全区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态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社会事业全面发展,2005年,全区GDP达到158.99亿元,同比增长7%,人均GDP达33141元;财政总收入完成71380万元,同比增长24.1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066万元,同比增长18.75%;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100.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81元,同比增长12%。 迎泽区现辖迎泽、柳巷、文庙、桥东、庙前、老军营六个街道办事处和郝庄镇,下设83个社区和29个村。全区总面积10499.54公顷,其中中心城区3569.39公顷。2005年全区总人口49.16万人,人口密度为4700人/平方公里,其中城镇人口47.5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6.64%;农村人口1.6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36%。 区内有山西省最大的铁路、客运枢纽太原火车站和太原长途汽车站,并拥有现代化设施的武宿机场,距城区仅8公里。全区有交通主干线30余条,交通十分便利。另外,区内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有王家峰北齐古墓、白云寺、孙中山纪念馆、彭真纪念馆、革命烈士纪念塔等著名的历史文化旅游景点。 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1)认清太原市实施“八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对迎泽区的发展定位。迎泽区主要定位为城东民营现代物流区,围绕朝阳街服装市场的提档升级,大力发展以服装和小商品为特色的加工产业,提升东部商业中心的集散功能。加快区内城中村改造,重点发展为现代物流业配套的城市设施,把该区建成辐射黄河中游经济区的重要物流集散中心和省城最大的现代物流功能区。 (2)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省城历史文化区、中心商务区和休闲旅游区目标,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深入实施“三产立区、商贸兴区、民营强区、文化塑区”的产业发展战略,以“三区两地一中心”建设为方向,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形成合理的服务业空间布局,建立完善的服务业体系,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繁荣安康、和谐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为太原新型工业基地、特色文化名城和现代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邻里和谐的新农村需要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农民的利益要求。目前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不是在于农村地区的大拆大建,而是在于尊重农村地区的发展权利,实现农村与城市在社会基础服务和公共服务享用机会均等化。因此,迎泽区未来发展必须在各项规划上重视村庄村镇一级的规划,注重对于农村地区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在农村地区寻找新的发展点,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节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上轮规划的时限已到,并日渐显现其与迎泽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性;上轮规划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在保障迎泽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需求的基础上,新增建设用地得到较好的控制,社会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城乡建设快速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区面貌焕然一新。规划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是上轮土地规划时限已到,与迎泽区快速城市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不相适应。 一、《规划》修编是解决用地矛盾的需要 本区上一轮规划在交通水利用地的规划指标上过于分散,制约了市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必将产生矛盾,这些都需要通过规划的修编来加以解决、协调。目前,上轮规划确定的各项用地指标已经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在实施中往往产生诸多用地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发展形成了障碍,为此,必须及时进行规划修编,才能解决各种矛盾。 二、《规划》修编是迎泽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今后发展的要求 通过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为本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必需的各项建设用地,制定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是实现本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对促进本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新的经济发展环境要求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势在必行 太原市为了提高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将要构建经济圈,实施“八大功能区”发展战略。迎泽区作为太原市中心城区核心组成部分,现行规划已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其承担太原市商贸服务重要功能,随着太原市中心城区扩展规划和“城中村”改造,用地需求势必会大增。只有及时进行规划修编,才能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也才能使规划变得更加科学和合理。 四、《规划》修编是规划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进步,新的规划理论与方法、新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不断涌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发展理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信息管理技术等得到了较大的完善和补充,通过学习和借鉴先进的规划理论和方法有利于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状况分析 一、上轮规划的指导思想 《太原市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编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结合《太原市迎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从国情、省情和迎泽区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妥善安排各项用地;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实现非农业建设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向内涵挖潜为主;加大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实现迎泽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上轮规划的主要目标 根据《太原市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迎泽区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太原市迎泽区到2010年底耕地减少量不得超过116.8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不得超过64.1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54.80公顷,确定耕地总面在1523.03公顷以上,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1033.44公顷。”规划期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主要有荒山开发造地、废弃地整理造地和填沟造地三种类型,面积分别为158.13公顷、6.67公顷和19.00公顷,主要分布在店坡、新沟、赵北峰、孟家井、松庄、柳沟、张家河和占道等村。上轮规划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与基期1996年的土地利用结构比较见表1。 表1 太原市迎泽区上轮规划土地结构调整与现状对比表 单位:公顷、% 地类 基期年(1996年) 目标年(2010年) 面积 占总面积比重 面积 占总面积比重 土地总面积 10265.15 100.00 10265.15 100.00 农用地 小计 6513.08 63.45 6780.45 66.05 耕地 1585.03 15.44 1523.03 14.84 园地 592.22 5.77 673.11 6.56 林地 3789.49 36.92 4037.97 39.34 牧草地 449.97 4.38 449.97 4.38 其他农用地 96.37 0.94 96.37 0.94 建设用地 小计 2822.57 27.50 2904.50 28.29 城乡建设用地 小计 2796.67 27.24 2858.59 27.85 城镇工矿 2524.12 24.58 2579.38 25.13 农村居民点 272.55 2.66 279.21 2.72 交通水利用地 23.28 0.23 43.28 0.42 其他建设用地 2.63 0.03 2.63 0.03 其他土地 929.50 9.05 580.21 5.65 耕地保有量 1585.03 15.44 1523.03 14.84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673.82 6.56 1033.44 10.07 数据来源:《太原市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三、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1)耕地保有量 1996年全区耕地保有量1585.03公顷,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末为1523.03公顷。根据太原市迎泽区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2005年末实有耕地869.44公顷,比上轮规划201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少653.59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实施情况不理想。 2)基本农田 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33.44公顷。根据基本农田详查统计,到2005年末全区基本农田面积489.9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未能完成既定目标,主要是由于1997-2005年期间退耕还林地265.18公顷;2005年规划调整经太原市政府批准补划到阳曲县38.23公顷等原因。2005年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差规划保护任务543.46公顷。 3)建设用地 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904.50公顷,规划期间净增建设用地81.9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64.10公顷。根据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进行基数转换后,2005年底实际建设用地规模达到3260.41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区实际净增建设用地437.84公顷,实际占用耕地87.23公顷。迎泽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建设用地量以及占用耕地量均高于上轮规划2010年控制指标,实施情况总体上不理想。 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太原市迎泽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目标54.80公顷以上,其中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1.47公顷,整理复垦增加耕地43.33公顷。规划实施期间,迎泽区实际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55.37公顷,超出规划指标0.57公顷,土地开发实施良好,大大超出规划目标。土地整理复垦面积没有完成上轮规划2010年目标面积(43.33公顷),9年间没有通过土地整理复垦来增加耕地。目前,迎泽区郝庄镇远离市区的一些村庄存在废弃煤矿用地,今后要通过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大土地整理复垦的力度,其土地整理任务仍然严峻,加大土地整理将成为此轮规划的需要关注的。 四、上轮规划实施取得成效 (1)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实施以来,迎泽区严格用地审批制度,把有限指标用在市、区重点用地项目上,在非农建设用地项目规划中,优先满足中心城区、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并按轻、重、缓、急协调各类建设用地矛盾,使得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至2005年累计为87.23公顷,是上轮规划预期目标1.36倍,这为旧城改造、鼓楼二期开发、过境高速公路和松小线建设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建成和投产提供了用地保障,为迎泽区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主要表现在林地面积和其他农用地面积有所增加,其他类农用地面积逐渐减少。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也不断变化,由1996年的59.02%调整为2005年的31.41%;粮食的播种面积由1996年的910.00公顷减少至2005年的390.00公顷,比1996年减少了57.14%,促进全区农业结构合理化,保证生态环境良好。 (3)增强了按土地利用规划用地的意识 随着土地利用规划地位的确立,迎泽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按规划用地已逐步成为共识。首先,土地利用管理部门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其次,土地使用者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据《规划》开展建设用地预审等日常管理工作,使土地使用者在用地手续审办过程中加深了用地必须符合规划的认识。另外,通过对违法案件查处的宣传和教育,社会各界的规划用地观念不断提高。 第四节 本轮规划修编的重点 1、规划的前提是理清建设省城历史文化区、中心商务区和休闲旅游区的目标,积极实施“三产立区、商贸兴区、民营强区、文化塑区”发展战略与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之间的关系。只有准确定位迎泽区,认清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才能使规划设想得以落实。 2、严格控制耕地指标,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按照数量基本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适当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促进集中连片保护。进一步明确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和控制措施,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有效供给量的途径和指标。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优先盘活存量用地,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建设用地的宏观调控要从单纯的规模控制转向规模控制与土地利用集约度考核并重转变,对中心城区、城镇和农村居民点要同时提出阶段土地利用集约度和规模指标。 4、突出空间管制,明确土地用途分区。划分土地利用分区,是落实耕地控制指标,统筹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的重要措施。优化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充分运用农用地分等定级、用地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成果,强化上下级规划的空间衔接,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空间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保护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完整性,改善城市公共安全,规范城乡开发建设。 5、细分规划指标体系,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新形势的需要,按照“弹性”与“刚性”相结合的原则,把指标分成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和机动指标等不同层次。约束性指标,要在空间上进行严格保护和管制;预期性指标要体现规划的弹性和适应性。 第三章 关于基础数据说明 第一节 社会经济数据 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城规中的城镇人口指居住在建成区的非农业户籍人口、农业户籍人口和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的总和。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文件(1997)140号文件规定,城镇人口应为城市和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含常住的非农业户人口、农业户人口和集体户人口),不包括流动人口。由于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两规中关于城市人口规模的内涵不一致,前者明显大于后者。 当前,由于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打工、经商和从事其他产业,另外,大量农村劳动力虽然没有离开原籍,但在城镇中乡镇企业工作或城镇从事各种商业等各种活动,他们同样消耗城市中的水、电、煤气、道路等基础设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考虑这些因素,本规划中城镇人口定义为城镇户籍人口与常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总和。 人口数据主要包括总人口、城镇人口、城镇户籍人口、常住流动人口等。其中总人口数据来源于1996-2009年迎泽区统计年报。城镇户籍人口由统计年鉴中户籍总人口减去农村户籍人口得到,常住流动人口现状数据依据迎泽区公安部门人口统计数据。 社会经济数据主要包括国民生产总值、二三产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粮食产量等。历年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等农业相关数据来源于迎泽区统计年报。 第二节 土地利用数据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说明 本次规划所采用基数是根据迎泽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更新数据,按照二调工作界进行汇总。截至2009年底,迎泽区用于转换规划期数的二调权属范围的土地总面积达10499.54公顷。其中一级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5606.11公顷、3419.68公顷和1473.75公顷;二级地类中耕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770.99公顷、3318.32公顷、83.19公顷和18.17公顷。 二、基数转换原则 土地规划分类体系采用三级分类。其中,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二级类10个,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用地、自然保留地;三级类23个。规划基数转换原则上参照土地规划分类体系的分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直接转换。具体转换原则如下: 1)用途管制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并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依法核定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依据法规、严格核定,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查认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维护规划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3)衔接可行原则。规划基数转换,要充分利用“四查清、四对照”等调查研究成果,满足规划实施和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 4)规范操作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严格遵循统一的规范和要求,不改变“二调”图斑的原始属性; 5)不破图斑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将“二调”数据中的图斑作为最小单元,原则上不得切割图斑边界; 6)面积不变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行政辖区内土地总面积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不改变的原则; 7)区乡一致性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后,转换成果同时作为区乡规划基数使用,严格确保区乡规划基数的一致性。 三、数据转换的主要内容 根据太原市迎泽区2006-2009年历年建设用地所有批次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见表2),汇总各地类还原面积。 (一)农用地还原 2006-2009年所有建设用地批次文件中耕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的面积共98.79公顷,实际有98.45公顷变更为城市用地,有0.34公顷仍为耕地。因此,需还原耕地面积共98.45公顷。 2006-2009年所有建设用地批次文件中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的面积分别为53.56公顷、4.96公顷和0.14公顷,实际已全部变更城市用地。因此,需还原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53.56公顷、4.96公顷和0.14公顷。 (二)其他土地还原 2006-2009年所有建设用地批次文件中未利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的面积为2.16公顷,实际已全部变更城市用地。因此,需还原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16公顷。 表2 迎泽区2006年-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年度 项目名称 (批次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建设用地 批准文号   耕地 1 2006 2006年第一批次 51.28 47.60 15.78 1.49 2.19 晋政地字【2006】544号 2 2007 圈内2007年 20.80 16.20 16.20   4.60 晋政地字【2007】752号 3 2007 2007年第二批 32.67 29.53 19.25 0.10 3.04 晋政地字【2008】44号 4 2007 2007年第一批 5.98 5.98 5.86     晋政地字【2007】554号 5 2008 2008年第一批次 40.31 31.24 27.29   9.07 晋政地字【2009】7号 6 2009 圈内2009年 6.05 3.83 2.94   2.22 晋政地字【2009】168号 7 2009 2009年第一批次 29.00 23.07 11.47 0.57 5.36 晋政地字【2009】165号 合计 186.09 157.45 98.79 2.16 26.48   (三)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分类进行拆分、归并的具体情况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精神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相关要求,将权属范围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中的部分地类归并或细分为规划用地分类。 1、根据迎泽土地利用实际情况,通过乡镇调研,地类拆分主要 包括: (1)将二调为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拆分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面积分别为2.71公顷和15.46公顷; (2)将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其他草地拆分出荒草地,面积为1047.41公顷; (3) 将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中汾河从城市用地中拆分出来,面积67.80公顷。 2、地类归并主要包括: (1)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归并为规划分类牧草地; (2)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和田坎归并为规划分类其他农用地; (3)城市、建制镇归并为规划分类城镇用地; (4)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归并为规划分类交通水利用地; (5)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和滩涂归并为规划分类水域; (6)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地、其他未利用地、沼泽和冰川及永久积雪归并为规划分类自然保留地。 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数据还原后与2005年变更数据进行对比,见表3。 表3 2005年迎泽区基数转换后规划用地分类数据与变更调查数据比较情况 单位:公顷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分类 基数转换后面积 土地利用过渡分类 2005年变更面积 基数转换后面积与2005年变更面积相比较 总面积 10499.54 总面积 10265.16 234.38 农用地 合计 5763.22 农用地 合计 6219.31 -456.09 耕地 869.44 耕地 1241.62 -372.18 园地 379.20 园地 591.07 -211.87 林地 4238.38 林地 4127.43 110.95 牧草地 0.00 牧草地 18.34 -18.34 其他农用地 276.20 其他农用地 240.85 35.35 建设用地 合计 3260.41 建设用地 合计 2945.7 314.71 城乡建设用地 小计 3159.05 居民点及工矿 小计 2876.62 282.43 城镇用地 2638.49 城市 1757.39 881.1 农村居民点 322.26 农村居民点 403.09 -80.83 采矿用地 103.05 独立工矿 672.88 -569.83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95.25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18.17 —— ——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2.71 特殊用地 15.46 特殊用地 43.26 -27.8 盐田 0.00 盐田 0.00 0.00 交通水利用地 小计 83.19 交通运输用地 小计 62.19 21 公路用地 80.75 公路 62.19 18.56 —— 0.00 水利设施用地 小计 6.89 —— 水库水面 0.00 水库水面 1.99 -1.99 水工建筑 2.44 水工建筑 4.89 -2.45 其他用地 小计 1475.91 未利用地 小计 1100.15 375.76 水域 77.80 未利用地 1098.01 -1020.21 自然保留地 1398.11 其他土地 2.14 1395.97 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迎泽区在整个太原城市发展空间上处于“联结南北两城、横跨东西两岸,关联多中心”的重要地位,是太原面向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在太原市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迎泽区的发展要放在太原城市的整体框架之内考虑,要将其看作太原城市功能拓展的重要节点,本着立足本地、服务周边、兼顾流动的原则,承载中心城人口和功能,集聚新的产业,充分发挥迎泽区战略发展节点的带动作用,打造新兴服务业基地。 《太原市迎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迎泽区将力争在太原市各区县中率先全面实现现代化,不断推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确定迎泽区近期规划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8%,达到230亿元;财政总收入年均递增12%,达到12亿元;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5‰以内,人口控制在52万以内;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3.2个百分点,达到30%。 在土地利用方面,力争实现如下目标: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需求,不断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促进迎泽区“西城中田东林、一核两轴一中心”土地利用总格局的形成,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良好”的土地利用总目标,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为将迎泽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和谐有序、资源节约、生态友好的“宜居宜业”城区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迎泽区作为太原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和太原市面向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承担着承载中心城区产业与人口的功能,同时承担着建设并保护好太原东部绿色开敞空间、调节太原市城市生态环境向实现城市生活方式转化的重任。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才能有效缓解迎泽区紧张的人地关系,保护好区内土地资源。针对城区东拓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要积极贯彻“战略节点、新兴产业、绿色屏障”的建设方针,推行“城乡统筹、集约高效、生态友好”的土地利用战略,为创建以人为本、和谐有序、富有特色、宜业宜居的新迎泽提供土地支撑。 一、城乡统筹战略 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起到承载中心城区人口和产业,缓解中心城区土地压力的作用。结合迎泽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实施土地利用城乡统筹战略,重点是统筹规划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促进人口及产业向城镇集中,鼓励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进程,依托重点区域和重要走廊的逐步开发,实现土地资源共享和绿色空间的共建。 根据本区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速度、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本区定位上可以判断,其建设用地总量在一定时期内还会增加,城镇、独立工矿、交通及特殊用地会继续有较高的增量,而农村居民点用地短期内难以有较大的减少。 在空间格局上迎泽区实施以中心城区为中心的城市化战略,依托两条重点轴线形成节点-走廊开发模式,与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两条重点轴线即东峰路与南内环街,并将迎泽区分为东、中、西三大板块。西部城区正处于城市化后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进入升级提升阶段,商贸、商务等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产业是支持迎泽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在此区域将重点保障城镇建设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东部山区在迎泽区的功能定位中为绿色生态屏障,因此在规划期内将重点安排林业用地,推进山林绿化,促进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为迎泽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中部地区处于西部城区与东部山区的过渡地带,土地利用形式以农用地为主,在确保耕地保护及基本农田目标完成的前提下,应发挥中部地区毗邻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有重点地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园区,同时为保障新农村建设及承接中心城区相关产业,合理安排重点村庄和产业基地建设。 二、集约高效战略 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集约化是太原市未来土地利用把握的主导方向。迎泽区作为城市经济区的一部分,承担着中心城区产业和人口产业和人口的疏散功能,本区应结合自身土地利用特点和未来发展方向,最大程度地发挥太原近郊土地稀缺资源的利用价值。土地集约利用战略的主题内容包括: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建设用地集约挖潜、城镇用地理性增长和基本农田高效保护。 1、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本次规划修编的核心是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各类各业用地需求,以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1)优先保障中心城区用地,依靠城镇区域经济带动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未来迎泽区应立足自身优势,科学确定各行业用地数量,增加第三产业用地、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和物流产业用地比例,严格限制土地资源和水资源耗费大的产业;促进城市的理性发展。 为此,提倡在中心城区内进行密集建设和多功能混合用地,将居住用地和办公、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和休闲娱乐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强调土地的多功能利用,引导中心城区快速、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城镇区域经济向外辐射带动周边发展的既定作用。对于已经建成的大型居住区,结合城市改造和建设用地整理,通过规划的贯彻实施实现与其他土地用途的互补。 (2)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促进人口与产业的集中 本区普遍存在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广量大、分布零散的问题,用地粗放现象突出,未来应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适度集聚的原则进行产业用地的调整和转移,优先发展中心城区、城郊交通廊道上的重点村庄,促进促进人口与产业的集中。 (3)依据产业发展战略和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各业用地将严格按产业规划供地,实施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城市化战略,与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按照“一核两轴一中心”的空间格局,有重点地保障不同发展带上的重要交通设施用地和生态建设用地。 2、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推行建设用地集约挖潜策略 (1)加强存量建设用地和废弃地的挖潜改造 高效合理地盘活存量土地。目前迎泽区低效用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未市场化的土地,主要是城市道路、广场和各机关单位用地,这些用地未被市场化,通过划拨获得,在修建时过多注意形象、排场,修建规模较大。②成本较低的土地,主要是一些位于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地区的园区,低效利用土地的问题较为严重。如位于迎泽区建设路以东地区,企业布局混乱,与居住用地混杂,污染较严重,未能发挥紧邻城市中心区的区位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土地效益。③城市扩展过程中产生的粗放利用的土地,主要指城中村。城中村中低矮、陈旧的房屋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居住条件差,而且浪费许多宝贵的城市用地。2009年迎泽区城中村建设用地面积达到558.8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359.9平方米/人。 本着“促集约、盘存量”的指导思想,在调查分析低效产业用地,实施各类废弃地、闲置地、低效地整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镇村建设用地的统筹管理,因地制宜,优先盘活存量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制定不同类型产业用地和城镇用地的集约利用标准,严格用地条件,促进土地优化利用。逐步改造普通居住区、流动人口居住区以及城市污染区和工商业废弃地。 (2)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目前,迎泽区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人均用地超标、宅基地利用率不高,2005年末农村人均居民点建设用地195.31平方米/人,超出国家标准150平方米/人的最高限度约30.21%。应建立灵活的补偿和激励机制,引导农村村民住宅集中建设,鼓励存量农村建设用地挖潜;结合城中村改造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城镇化水平和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加大土地监察执法力度,对违章建设和超标建设给予严厉的处理。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盲目扩张,促进城镇用地理性增长 本区无论是中心城区还是郝庄镇,都要根据城市发展的趋势,明确划定建设区和非建设区边界,以此作为开发建设的刚性控制,抑制城市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进行重点控制和强化管理,适当提高土地的开发门槛和建设成本,逐步将结合部发展成为密集建设区之间的缓冲地带,把伴随城市开发的道路、公园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部分分担给开发者,以抑制不必要或不急需的开发。 三、生态友好战略 迎泽区生态安全格局的保护与建设对于太原市整体的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本区的东部山区作为太原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对区域生态系统稳定起着关键作用。 因而在迎泽区,构建太原东部地区的“绿色心脏”--宜居的生态化田园城市景观,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活化的可持续生态系统演变,提升区内人居环境质量、景观价值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带动区内土地资源价值提升,面对中心城区庞大的高品质居住环境市场需求,势必产生巨大吸引力。从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经营来看,迎泽区也必须坚持生态友好战略。 1、因地制宜、构建城乡共同发展的生态融合环境 城镇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主要是打造具有特色的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以生态绿地、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为主要内容的基本生态保障体系。农村居民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方面,主要是将农村居民点内部的生态环境和其周边的农田、林地等背景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使农村居民点的建设融入整个区域的生态背景中。城乡结合部地区往往是生态环境相对较差的地区,城市建设的市政配套等人工生态恢复手段欠缺,自然的生态恢复能力又相对弱,应花大力气整治城乡结合部地区,尤其是太原市中心城区和郝庄镇之间的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 2、产业用地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农业区的构建 迎泽区有大量废弃采矿用地,带来了诸如空气污染、水体酸化、土壤质量下降、自然景观破坏等一系列区域生态问题,需要对这些地区进行生态环境的恢复性建设。在农田、园地的生态维护方面,基本农田担负着粮食的生产任务,是粮食供给和粮食安全的保证,一般农田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副食和蔬菜等产品,园地则为社会提供果蔬等消费品,这些资源需要必要的生态维护和保养。迎泽区在发展城郊型现代都市农业方面已初见端倪,充分发掘区内自然资源、农业资源与人文历史资源潜力,推进农业与旅游观光等第三产业的有机结合,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带的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各具特色的田园风景区,开辟各类农业景点、生产基地,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观光、度假休闲等多种服务,从而提高非农收入,形成适合现代生活消费需求的都市经济增长点。 第五章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一节 经济发展水平 良好的经济增长环境和经济基础是迎泽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本规划采用了平均增长率趋势外推法和灰色模型法分别预测了迎泽区经济发展态势。 平均增长率趋势外推法以近十年期间增长率为依据,以2005年GDP当年价158.99亿元为基期数据,同时考虑到经济发展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采用了2006-2010年增长率为10%、2011-2020年增长率为7%的经济发展速度。由此可以预计2010年和2020年迎泽区的GDP总量分别为:187亿元和243亿元。 灰色模型预测是在迎泽区1998-2005年GDP变化的历史数据基础上,运用GM(1,1)来进行预测的。在DPS数据处理系统中输入历史数据后,运行得到模拟方程及模拟结果,模型检验显示模型精度很好。该预测法得出2010年和2020年迎泽区GDP总量分别为190亿元和270亿元。 综合以上两种预测方法结果,结合迎泽区经济发展实际特征,本规划确定的2010年和2020年迎泽区GDP总量分别为185亿元和231亿元。 第二节 人口规模 根据历年《迎泽区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迎泽区户籍人口由1998年的43.01万人增长到2005年的49.16万人,增加了6.15万,年均增长0.85万人。利用迎泽区人口历年及现状统计数据,分别采用人口自然增长法、宋健模型、马尔萨斯模型和灰色模型得出预测结果。 自然增长法:是土地利用规划中人口预测最常用的方法,就是以现有人口为基数,根据人口的年增长率、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来确定规划目标年人口的总数。计算公式一般有两种: P=N*(1+R)n 和 P=N*(1+r)n+G 其中,P为规划目标年总人口数,N为规划基期年总人口数,R为规划期人口平均年增长率,r为规划期人口增长率,n为规划年限,G为人口机械增长数。 根据历年迎泽区人口统计数据(迎泽区统计局提供),1998—2005年7年间,迎泽区总人口年均增长10.7‰,考虑到现状人口基数较大,适龄育龄人口基数较大,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迎来生育高峰。通过计算, 2010年迎泽区总人口约59.5万,2020年总人口约62.3万。 宋健模型:宋健等人通过对人口变化规律的分析,提出了人口发展方程,其离散模型可用以下方程表示: 对于总人口预测模型,若不考虑人口扰动项f0(即机械增长)的影响,其预测公式可表达为: N(t)-N(0)=N(0)(e(u0+⊿u0)-1)(1-D0/(u0+⊿u0)N(0)) 式中,t是预测年期;N(t)是预测年(第t年)的人口总数;N(0)是基期年的人口总数;u0是基期年的人口出生率;⊿u0是相对于基期年的出生率的变化率;D0是基期年的死亡人口总数。 根据宋健模型可推测出迎泽区2010年人口总规模为59.8万,2020年总人口为61.3万。 马尔萨斯模型:马尔萨斯人口增长模型较早的人口预测模型,它主要是通过建立一阶线性微分方程: dp(t)/d(t)=rp(t) ; 解此微分方程得:p(t)=p(t0)er(t-t0) 其中,p(t)为t年预测总人口数;p(t0)为基期年总人口数;r为总人口年增长率。 根据马尔萨斯模型可推测出迎泽区2010年人口总规模为59.5万,2020年总人口为63万。 灰色模型:灰色系统动态模型GM(1,1)是依据灰色系统理论原理,利用系统的离散采集数据建立其动态微分方程,以灰色模块为基础,微观拟合分析为核心的建模方法。GM(1,1)不直接利用原始数据,而是通过累加生成灰色模型,滤去原始数据中可能混入的随机量或者其他参杂数据,从上下波动的时间数列中寻找某种隐含规律。 根据迎泽区1998-2009年的总人口数据,利用统计软件,可以得出各年迎泽区城镇人口预测值: 2010年和2020年的总人口将分别达到59.7万人和62.1万人。对于该模型的拟合精度,采用后验差发现,用后验差比值C都小于0.01,小于可容许值,因此可以认为该模型预测结果是可信的。 表4 迎泽区2005-2020年户籍人口预测个预测方法结果比较 单位:万人 年份 自然增长法 宋健模型 马尔萨斯模型 灰色模型 基期2005 49.16 2010 59.5 59.8 59.5 59.7 2020 62.3 61.3 63 62.1 综合以上各方案,确定选择马尔萨斯模型、自然增长率法和宋健模型预测作为本次规划的户籍人口规模的高中低方案。 流动人口规模的变化受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投资增长的拉动作用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迎泽区工业化进程正在加快,第二产业吸引劳动力就业的可能性不断增加,因此流动人口将逐年增长。根据同等发达水平城市流动人口增长的平均速度预测,迎泽区2010年和2020年的流动人口分别达到2万人和5万人。 表5 迎泽区2006-2020年总人口预测结果 单位:万人 年份 高方案 中方案 低方案 基期2005 49.16 2010 61.5 61.5 61.8 2020 68 67.3 66.3 将以上户籍总人口预测方案与流动人口预测结果总和,结合迎泽区实际情况,可以得出2006-2020年迎泽区总人口预测方案,低方案更符合迎泽区人口实际增长趋势。见表5。 第三节 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水平是用来表征一个城市的城市化进程快慢的指标。1998-2007年,迎泽区非农人口由41.14万人增加到47.51万人,户籍人口非农化水平由95.67%增加到96.63%。 在参考迎泽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设想,确定2010-2020年间迎泽区户籍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预测2010年和2020年迎泽区户籍城镇人口分别增加到58万和61万人。 结合对城市流动人口的预测,可以得出2010年和2020年迎泽区城镇人口分别为60.43万和65.24万。由此计算出2010年和2020年迎泽区城市化水平分别为97.78%和98.40%。由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差异,本规划中预测的城市化水平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预测有一定的差距。 第六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基本思路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基本思路:根据迎泽区土地资源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充分考虑迎泽区2006-2020年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林业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要求,做好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考虑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上轮规划各镇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等因素,从迎泽区的实际出发,按照迎泽区的功能定位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协调各类各业的土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农用地结构调整以提高农用地产出率的实际需要以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核心,据此安排农用地的内部结构调整。规划期内,在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的前提下,逐步退出传统种养业,向集生态、科技和观光、休闲、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并且在保证不破坏耕作层土壤的基础上,允许部分耕地转化为园地、林地与绿化用地。扩大林果面积,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结合整理复垦和植树造林,恢复农地生态系统的自然功能,不断提高农地自然生产能力。 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770.75公顷,规划期间净减少98.69公顷;按照提高林木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规划2020年林地面积为4199.01公顷;大力推进园地内部挖潜,发展观光农业,规划2020年园地面积为57.08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需求,优先安排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用地,合理安排生态、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用地。大力推行产业聚集发展和建设用地集中,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节约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规划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29.2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3880.2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3578.0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31.43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7.55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量为239.09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内新增建设占耕224.97公顷,中心城区外新增建设占耕14.12公顷。全区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在中心城区外补充耕地173.87公顷。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本着生态优先,兼顾发展的原则,规划期间严格避免其他土地大规模开发,以生态优先为原则,适度有序地开发其他土地。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由现状1475.91公顷减少到114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14.06%降低到10.91%。 规划期末,其他土地面积为1145.81公顷。其结构调整主要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和自然保留地开发,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从1398.11公顷减少到1069.1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144.06公顷,自然保留地开发总面积为178.84公顷;水域面积则从77.80公顷减少到76.67公顷,主要为新增城镇建设占用1.13公顷。 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一、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主要原则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原则主要有服务于迎泽区空间发展格局的原则和与城乡统筹原则。在重点保障西部城区建设的同时,坚持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具体包括: 1、因地制宜,合理分工 因地制宜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建立合理的土地利用区域分工。西部适应太原市居住、产业等功能扩散以及迎泽区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以建设用地为主;中部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建立太原市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以农业用地为主;东部地区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林业用地面积,促进区域生态系统稳定。 2、城乡统筹,区域协调 在保障中心城区建设基础上,关注一般村庄的发展,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合理安排农村公共设施用地,促进城乡融合、社会和谐。 3、产业用地适当集中 大力实施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用地向规模经营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针对迎泽区土地利用的特点,结合太原市构造“双城、双区”城市空间结构的契机,着力构筑“西城中田东林、一核两轴一中心”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三、各类用地布局 1、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战略,在充分考虑中心城区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参照城市人口规模预测和城市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与趋势,按照国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标准(120平方米/人),按照“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加快发展重点村、适度发展一般村”的原则,对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进行统一安排。 规划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3387.28公顷,规划期间净增加748.79公顷。 2、村镇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合理规划,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农村居民点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用地及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结合上轮土地规划实施情况及各村实际,在村镇用地布局调整过程中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进行调整: 对位于中心城区建设区范围内的城镇化整理型村庄,完全与城市规划相衔接,规划期内全部予以拆除,根据城镇建设进程,落实相应拆迁安置方案,就近安置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内,腾退村镇建设用地。 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分布零散的和手续不全的产业用地,规划期内结合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逐步予以拆除,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相关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实施。 对远离城市建设圈的保留发展型和迁建型村庄,本轮规划予以保留,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由于缺少相关配套政策及资金支持,上轮土地规划中的迁村并点并没有真正实施,在新一轮规划中如继续保持该方案,实施难度依然很大;二是由于规划的限制,规划拆迁村的宅基地无法审批,引发了较多群众上访事件,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在规划方案中这些村镇建设用地都基本予以保留,但面积不准再扩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结合农业园区建设和村庄迁并项目的实施确实可以拆除的部分,可以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两个村庄:(1)将整个前头河村搬迁至东太堡;(2)将整个大窑脑村搬迁至郝庄镇,具体在乡镇规划中做进一步分析。规划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为302.28公顷,规划期间净减少19.98公顷。 3、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其他不宜在城乡居民点内配置的采矿、能源、化工、钢铁等生产仓储用地以及其他污染性、危险性的各类独立建设用地布局。 复垦废弃工矿11.92公顷,规划到2020年,采矿用地规模为91.34公顷,规划期间净减少11.71公顷;规划到202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9.39公顷,规划期间净增加4.14公顷。 4、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本区交通用地布局按照其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来安排,主要依托现有的两纵一横交通整体框架,突出核心通道设施的建设,一是要抓好贯穿南北发展的东环路建设;二是抓好连接郝庄镇与中心城区的通道建设;三是抓好面向区域的发展通道和节点建设。水利设施由于规划期间无新增、扩建项目,全区水利设施用地保持规模不变 规划到2020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总规模为131.43公顷,由于东峰路、孟家井物流中心和张家河物流中心等新增交通用地,规划期内净增加48.24公顷。 5、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其他建设用地则由现状的18.17公顷减少到17.55公顷。 6、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规划规程要求,落实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基本农田布局方案,调整和优化迎泽区基本农田结构与布局。 (1)基本农田调出:将二调现状图与上轮划的基本农田分布图叠加,然后将现状被占用而已经变成建设用地的、现状已经变成设施农业(养殖用地)的、分布零散且面积较小的以及质量较差的基本农田分别予以调出。参照中心城区规划,将分布在中心城区和扩展区内、道路红线、河道水库权属界线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以及规划的都市农业园区和风景旅游园区配套设施须占用的基本农田分别予以调出。综上所述,共调出基本农田70.68公顷。 (2)基本农田补划:选择面积较大集中连片的或面积不大但与现状基本农田连在一起的上轮规划未划定为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完成市局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共补划基本农田 70.31公顷。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全部为耕地,调整结构更加合理,布局更为集中,质量有所提高。 7、生态用地布局 生态用地布局主要按照中部与东部两大块来安排。中部重点确保农田的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与保护,同时为太原市营造优美的外围绿色景观。在东部要重点发展林业生态区,充分利用其大片的山地和宜林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太原市的绿色屏障和健康的“肺脏”。 第七章 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布局调整说明 第一节 耕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说明 一、耕地占补平衡与布局调整的原则 1、切实保障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努力提高耕地质量。 2、充分挖潜耕地后备资源,坚持农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废弃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并举的后备资源开发模式。 3、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对建设占用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进行评定,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情况。与此同时,应该正确处理土地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及城乡建设的相互关系。 二、耕地保护目标 合理推进农用地整理工程,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同时加大建设用地整理力度,有序推进采矿用地复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规划至2020年,迎泽区耕地保有量规模保持在770.36公顷以上。 三、耕地保有量占补平衡说明 1、耕地减少说明 1)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迎泽区2006-2020年远景规划时期已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和城镇化中期阶段,这一时期是新增建设用地较多的时期。根据《太原市迎泽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供需分析》专题的研究成果可知,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具体结果如下: (1)城镇工矿用地 2005年,迎泽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61.14平方米/人。规划期间应避免造成人口密度过高,城市生活和生态压力超载。为了较好地满足人类的城市生活基本用地需求(包括交通、居住、绿化以及日常生活活动等),使城市居民具有较大的发展和享受空间。综合考虑人均城镇与建设用地规模的变化趋势,最终确定2010年和2020年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1.96平方米和54.84平方米,城镇工矿用地需求总量2010年、2020年分别为3140.18公顷和3578.01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95.31平方米,超出国家标准150平方米/人的最高限度约30.21%。随着迎泽区城市化进程的深入,规划期内计划进城中村改造,规划期内城中村内农民集体土地将改为国有土地,村委会转为居委会,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到2020年迎泽区中部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村居民点主要分布在东部土石山区。但是受农村居民点用地流转制度以及地方文化的影响,人均农居用地下降将有一定难度。参考全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成果,按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预测未来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求。规划期间,人均农村居民点按285平方米/人计算,预计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302.28公顷。 (3)交通用地 从历年的交通用地情况来看,迎泽区交通用地主要指公路用地。故未来交通用地的增长主要是集中在公路用地方面。用地安排主要方向是对现有公路用地进行改造或相关配套的建设。 根据《山西省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近期(2006-2010年)重点建设东峰高速路(占地22.55公顷),远期(2011-2020年)重点建设南内环街东延(占地17.04公顷)、双塔南路(占地8.04公顷)、太行路(占地27.96公顷);根据郝庄镇乡镇调研,2011-2020年将建设吉普车赛道(占地3.94公顷)。规划2010年交通用地91.00公顷,2020年交通用地128.99公顷。 (4)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只有3个水库进行维修,但不占地。故无新建、扩建用地项目。规划2010年、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均为2.44公顷。 (5)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在董家庄村、前头河村、西祁家山村、新沟村等地均有旅游设施项目建设。根据二调基数转换后数据,2005年迎泽区其他建设用地为18.17公顷,结合实际调研情况,到2010年、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23.22 公顷和17.55公顷。 (6)建设用地总需求 建设用地总需求可以由上述各分项用地预测数加和得出,见表4。 表6 建设用地综合需求方案 单位:公顷 项目 年份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城镇工矿用地 2836.79 3140.18 3578.01 农村居民点 322.26 320.32 302.28 交通用地 80.75 91.00 128.99 水利水工 2.44 2.44 2.44 其他建设用地 18.17 23.22 17.55 建设用地总量 3260.41 3577.16 4029.27 建设用地增量 - 316.75 768.86 根据迎泽区“四查清、四对照”,迎泽区1997-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17.2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为87.23公顷。可见迎泽区新增建设用地中占用耕地比例较大,达到72.64%。2005年迎泽区建设用地为3260.41公顷,规划到2010年建设用地为3577.16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为4029.27公顷。规划期间要严格保护耕地,控制耕地的减少速度,提高耕地质量。根据规划图测量,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为239.09公顷。 2)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趋势预测 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目前农业向效益型转变的一项紧迫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存在利益差别,就会引起资金、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向高收益产业。土地利用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同样遵循经济规律,因为农业比较利益低、再加上农村人口多,种植业在农业中占比重过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所以,要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必须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速农村产业化建设。 农业结构调整一方面造成耕地数量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对耕地质量保护形成威胁,因此,对其必须引导和控制,不能忽视客观形势和规律的存在,武断地禁止农业结构调整,也不能一味地放纵。迎泽区1997-2005年因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面积7.14公顷,年均减少耕地面积0.89公顷。依据迎泽区未来农业产业化规划目标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计2006-2020年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3.47公顷。 3)灾害损毁耕地 1997-2005年全区不存在自然灾害损毁耕地。这主要是迎泽区没有发现突发特殊灾害,另一方面也是耕地保护力度加大、科技进步、政府加大投入和土地开发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的结果。可以预见,随着全区防灾能力的不断提高,将来在没有特殊突发灾害的情况下,灾害损毁耕地仍将处于低发态势。为此,本轮规划不考虑灾害损毁耕地的情况,也就是认为迎泽区因灾损毁耕地的数量为0公顷。 4)耕地减少预测结果汇总 依据对上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预测、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预测、灾毁减少耕地预测三项进行汇总,得出规划期内将减少耕地面积272.56公顷,其中2006-2010年减少耕地106.55 公顷, 2011-2020年减少耕地面积166.01公顷,见表7。 表7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统计表 单位:公顷 时段 减少类型 2006-2010年 2011-2020年 合计 建设占用耕地 93.47 145.62 239.09 灾害损毁耕地 0.00 0.00 0.00 其他 13.08 20.39 33.47 合计 106.55 166.01 272.56 2、耕地补充量说明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专题研究结论可知:迎泽区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潜力面积为173.87公顷,其中开发补充耕地90.89公顷,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47.84公顷,农用地结构调整增加耕地6.86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8.28公顷。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迎泽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剩余潜力表 单位:公顷、% 潜力类别 土地开发 补充耕地 土地整理 补充耕地 土地复垦 补充耕地 农用地结构调整补充耕地 合计 增加耕地面积 90.89 47.84 28.28 6.86 173.87 比例 52.27% 27.51% 16.27% 3.95% 100.00% 3、耕地保有量占补平衡情况 表9 迎泽区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规划期间净增(+)减(-)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增加 合计 土地 整理 土地 复垦 土地 开发 农用地结构调整 减少 合计 建设 占用 灾毁 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近期 869.44 67.97 28.70 21.06 15.53 2.68 106.55 93.47 0.00 13.08 -38.58 830.86 规划期 869.44 173.87 47.84 28.28 90.89 6.86 272.56 239.09 0.00 33.47 -98.69 770.75 年均增减 — 11.59 3.19 1.89 6.06 0.46 18.17 15.94 0.00 2.23 -6.58 ——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目的之一就是平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严格落实“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实现占补平衡。根据上文的分析预测结果,规划实施期间,迎泽区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交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等将占耕地面积239.09公顷,而土地开发整理可增加耕地面积173.87公顷,难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因此,要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节约集约用地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力度等。 第二节 基本农田调整与布局优化说明 一、基本农田调整的原则 本轮规划中,基本农田调整应当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1)遵循法规,规范调整 应依照有关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目标,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严禁借规划编制随意调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降低基本农田质量、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的行为。 2)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 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市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优质园地、高产人工草地、精养鱼塘等,可继续作为基本农田实施管护。 二、基本农田的调出与调入情况 2005年末,迎泽区基本农田全部分布在郝庄镇,20个行政村基本农田合计489.98公顷,其中前七名依次为占道村62.92公顷、捐子沟村49.33公顷、东祁家山村47.99公顷、柳沟村44.03公顷、孟家井村43.85公顷、沟北村41.51公顷、港道村39.26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7.12%(见表10)。 表10 2005年与2020年迎泽区基本农田构成 单位:公顷 行政村名称 基本农田面积 2005年 2020年 大窑脑村委会 14.34 14.63 东祁家山村委会 47.99 48.77 董家庄村委会 1.72 2.60 港道村委会 39.26 32.87 沟北村委会 41.51 38.47 观家峪村委会 19.53 25.62 后麻地沟村委会 4.60 2.89 捐子沟村委会 49.33 59.08 柳沟村委会 44.03 42.78 马庄村委会 1.48 0.00 孟家井村委会 43.85 47.64 前麻地沟村委会 3.10 2.58 前头河村委会 8.63 20.45 水峪村委会 19.01 11.05 西祁家山村委会 24.47 28.12 小山沟村委会 13.46 13.97 小山岩村委会 10.81 21.50 新沟村委会 30.38 20.59 占道村委会 62.92 46.89 张家河村委会 9.56 9.11 总计 489.98 489.61 规划至2020年末,迎泽区基本农田目标为489.61公顷,其中前七名依次为捐子沟村59.08公顷、东祁家山村48.77公顷、孟家井村47.64公顷、占道村46.89公顷、柳沟村42.78公顷、沟北村38.47公顷、港道村32.87公顷,合计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4.64%。 三、基本农田保护的目标与空间布局优化 表11 迎泽区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面积 ①调出基本农田 ②调入基本农田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大窑脑村委会 14.34 14.63 0.18 1.28% 0.47 3.30% 东祁家山村委会 47.99 48.77 0.00 0.00% 0.78 1.62% 董家庄村委会 1.72 2.60 0.76 44.30% 1.64 95.49% 港道村委会 39.26 32.87 8.42 21.46% 2.03 5.17% 沟北村委会 41.51 38.47 6.04 14.56% 3.00 7.23% 观家峪村委会 19.53 25.62 2.00 10.25% 8.09 41.43% 后麻地沟村委会 4.60 2.89 1.71 37.08% 0.00 0.00% 捐子沟村委会 49.33 59.08 0.00 0.00% 9.75 19.77% 柳沟村委会 44.03 42.78 1.25 2.82% 0.00 0.00% 马庄村委会 1.48 0.00 1.48 100.00% 0.00 0.00% 孟家井村委会 43.85 47.64 4.48 10.23% 8.27 18.86% 前麻地沟村委会 3.10 2.58 0.52 16.89% 0.00 0.00% 前头河村委会 8.63 20.45 0.00 0.00% 11.82 137.11% 水峪村委会 19.01 11.05 8.52 44.77% 0.56 2.92% 西祁家山村委会 24.47 28.12 0.13 0.51% 3.78 15.43% 小山沟村委会 13.46 13.97 0.00 0.00% 0.51 3.80% 小山岩村委会 10.81 21.50 0.10 0.96% 10.79 99.76% 新沟村委会 30.38 20.59 9.79 32.22% 0.00 0.00% 占道村委会 62.92 46.89 24.85 39.49% 8.82 14.02% 张家河村委会 9.56 9.11 0.45 4.73% 0.00 0.00% 总计 489.98 489.61 70.68 14.43% 70.31 14.35% 对于基本农田保护方案,基本农田的面积489.61公顷,在空间布局上做适当调整,主要是中心区周围、重点村镇和产业发展以及必要的绿色空间预留需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适当核减,而对现状质量较好的非基本农田和部分园地进行适当的追加划定。规划期内,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89.61公顷,其构成全为耕地。 四、基本农田配套保护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相应措施保护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须经国务院批准方可占用,并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手续。同时必须按照有权机关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基本农田的等级、范围、面积、地块;明确基本农田保护权利和责任,制定保护措施。各村要建立考评制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出色、成绩优异的人员和单位给予奖励。对保护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保护区耕地被滥用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规划期内,确保 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第八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从总体来说,迎泽区当前建设用地集约与粗放利用并存,一些地区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2005年全区人均建设用地为66.32平方米/人,太原市人均建设用地为181.80平方米/人。2005年全区地均GDP为152.92万元/公顷,太原市地均GDP仅为12.93万元/公顷,与太原市其他一些地区相比,迎泽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比较高。但部分地区乱占滥用土地、闲置浪费和低效利用土地的问题仍较严重。 第一节 建设用地利用现状 2005年迎泽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32334.90元/人、地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52.92万元/公顷、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为29.74万元/公顷。通过表12可以看出,2005年迎泽区地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占南昌市地均生产总值的10.69%,占西安市的12.02%,占郑州市的6.98%。迎泽区作为太原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与同等城市相比其土地利用效益较低,与国内发达城市相比相差甚远。 目前全区建设用地在宏观上呈现粗放型与集约型利用并存局面。一般而言,市场化程度高、成本高的土地一般是高度集约利用,而市场化程度低、土地成本低的土地基本上是粗放利用。市场化成本较高的土地主要是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商业土地和工业园区土地,建设密度较大,产出效益较高,土地利用比较集约。如位于太原市中心的迎泽区建成区2009年有房地产开发项目25项,容积率高于4的有12项,最高的达到13.34,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很高。而一些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存在集约利用程度不高的问题,如城市道路、广场等。 表12 2005年主要城市土地利用效益对比表 城市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元/人) 地均国内生产总值 (万元/公顷) 单位面积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上海市 68533.54 14420.36 5586.74 北京市 58599.19 4056.25 1682.86 广州市 69941.76 6881.56 1944.22 深圳市 82451.68 25240.27 6025.26 武汉市 28476.91 2634.80 1242.27 南京市 41346.81 3662.72 2129.20 郑州市 23298.50 2190.49 1088.61 西安市 17519.17 1272.30 836.52 昆明市 21078.17 503.22 247.26 南昌市 22393.33 1430.99 738.43 太原市迎泽区 32334.90 152.92 29.74 第二节 建设用地需求趋势分析 1、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分析 全区人均建设用地处于增加趋势:1999年人均建设用地规模为65.46平方米,2005年人均建设用地规模为66.32平方米,上升幅度为1.3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与土地资源特点、城市化水平以及产业结构等有关。考虑到全区经济发展水平进入到中期阶段,城市化程度仍然增加,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数量被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导致用地需求量增加的数量抵消,人均建设用地总体略有下降。2006-2010以及2011-2020年两个阶段的人均建设用地分别按57.88平方米/人和60.77平方米/人的标准计算,则未来2010年和2020年的建设用地需求分别为3577.16公顷和4029.27公顷。 2、建设用地需求分项分析 (1)城镇工矿用地 2005年,迎泽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61.14平方米/人。规划期间应避免造成人口密度过高,城市生活和生态压力超载。2010年和2020年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采用高、中、低三个方案:高方案为59.50平方米和56.00平方米;中方案为51.96平方米和54.84平方米;低方案为52.00平方米和50.00平方米。 表13 城镇工矿用地需求规模 单位:平方米/人、公顷 项 目 2010年 2020年 高方案 中方案 低方案 高方案 中方案 低方案 人均城镇工矿 59.50 51.96 52.00 56.00 54.84 50.00 城镇工矿规模 3849.86 3140.18 2622.88 3699.47 3578.01 3303.10 为了较好地满足人类的城市生活基本用地需求(包括交通、居住、绿化以及日常生活活动等),使城市居民具有较大的发展和享受空间。综合考虑人均城镇与建设用地规模的变化趋势,最终确定中方案为最佳方案。故迎泽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010、2020年分别为51.96平方米、54.84平方米;城镇工矿用地需求总量2010、2020年分别为3140.18公顷和3578.01公顷,见表13。 (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95.31平方米,超出国家标准150平方米/人的最高限度约30.21%。随着迎泽区城市化进程的深入,规划期内计划进行10个城中村改造,规划期内城中村内农民集体土地将改为国有土地,村委会转为居委会,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到2020年迎泽区中部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村居民点主要分布在东部土石山区。但是受农村居民点用地流转制度以及地方文化的影响,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下降将有一定难度。参考全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成果,按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预测未来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求。规划2010年、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分别为233平方米、285平方米计算。故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求总量2010年、2020年分别为320.32公顷和302.28公顷。见表14。 表14 农村居民点用地预测表 单位:万人、平方米/人、公顷 年份 农村人口 人均农居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 1.65 195.31 322.26 2010 1.37 233.00 320.32 2020 1.06 285.00 302.28 (3)交通用地 从历年的交通用地情况来看,迎泽区交通用地主要指公路用地。故未来交通用地的增长主要是集中在公路用地方面。用地安排主要方向是对现有公路用地进行改造或相关配套的建设。 根据《山西省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近期(2006-2010年)重点建设东峰高速路(占地22.55公顷),远期(2011-2020年)重点建设南内环街东延(占地17.04公顷)、双塔南路(占地8.04公顷)、太行路(占地27.96公顷);根据郝庄镇乡镇调研,2011-2020年将建设吉普车赛道(占地3.94公顷)。规划2010年交通用地91.00公顷,2020年交通用地128.99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外新增交通用地24.25公顷,主要用于东峰路及孟家井物流中心和张家河物流中心的建设。 (4)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只有3个水库进行维修,但不占地。故无新建、扩建用地项目。据此,规划2010年、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均为2.44公顷。 (5)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在枣园村、新沟村等地均有旅游设施项目建设。根据土地利用基数转换成果,2005年迎泽区其他建设用地为18.17公顷,结合实际调研情况,到2010年、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23.22 公顷和17.55公顷。 (6)建设用地总需求 建设用地总需求可以由上述各分项用地预测数加和得出,见表15。 表15 建设用地综合需求方案 单位:公顷 年份 城镇和工矿用地 农村居民点 交通 水利 其他建设用地 建设用 建设用 年均 人均建 用地 设施 地总量 地增量 增量 设用地 2005 2836.79 322.26 80.75 2.44 18.17 3260.41 - - 66.32 方案1:基于各分量分别预测汇总的结果 2010 3140.18 320.32 91.00 2.44 23.22 3577.16 316.75 63.35 57.88 2020 3578.01 302.28 128.99 2.44 17.55 4029.27 768.86 51.26 60.77 方案2:基于人均建设用地需求的判断 2010 - - - - - 3577.16 316.75 63.35 57.88 2020 - - - - - 4029.27 768.86 51.26 60.77 综合上述方法的预测结果,根据第一个预测方案,并结合迎泽区实际情况,未来的建设用地需求量在2010年和2020年分别为3577.16公顷和4029.27公顷。 第九章 乡镇指标分解 第一节 指标分解的原则 按照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实际需求的原则,将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分解到郝庄镇,体现新一轮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1)规划指标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协调 土地利用规划的根本目的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土地利用的总体安排要与县乡两级政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相协调,各项用地指标的具体安排应与各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对土地利用的需求来安排土地利用规划指标。 (2)兼顾历年用地水平和规划发展需求 既要考虑历年用地水平的延续性,又要考虑超前规划的合理性,在规划指标分解时,按照一定的权重予以综合体现,使规划指标分解与上轮规划实施情况相衔接,与地方发展前景相协调,各项指标分配更趋合理。 (3)保证重点用地需求 根据社会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实际,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在重点发展区域上,突出保障经济发展快速地带的用地需求;在重点部位上,优先安排城镇发展用地和发展趋势较好的园区用地;在重点项目上,保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已经确定的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4)综合平衡,统筹安排 在总量指标不突破的前提下,对迎泽区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统筹安排,调剂使用。对郝庄镇进行指标安排时,对城镇和园区用地需求合并考虑,在分配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指标时进行综合平衡,统筹考虑城镇与园区用地需求。 (5)实事求是,合理调整 对重点发展产业的村庄,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难以保持上轮规划水平的,根据用地情况进行合理调减;对以农业为主的村庄,适当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增加耕地保有量指标和基本农田面积。 第二节 指标分解方法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 耕地保有量主要依据现有耕地与规划期间耕地面积的增减变化情况,来分解确定各镇规划期末的耕地保有量指标。 基本农田面积,主要依据规划期末的耕地来确定,适当考虑对发展用地的总体安排。 (2)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根据历年用地水平和规划用地需求,按一定的权重进行用地指标测算,在此基础上统筹平衡郝庄镇范围内的城镇、园区和零星工矿用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用地指标分解方案。 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依据农村个人建房历年用地水平、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和今后中心要村建设的需要,按一定的权重测算用地指标,并考虑城镇和园区建设发展占用居民点用地的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居民点用地指标分解方案。 (3)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水利、旅游用地,原则上根据部门用地规划方案,由郝庄镇核实用地项目,测算项目用地面积,按项目用地分解控制指标,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定分解方案。 (4)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及开发复垦补充耕地 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分解主要根据规划图从图上提取。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面积,主要依据迎泽区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专项规划所确定的各村庄增加耕地面积来分解控制指标。 第十章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的目的与原则 分区目的:指导土地合理利用,强化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土地利用战略,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明确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的引导和调控,结合迎泽区土地资源的特点和分布,同时考虑到区域内土地利用方式的统一性和差异性。按照全区土地利用主要用途,将全区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七种类型区。 分区原则:优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地区,保障耕地质量与数量;落实迎泽区生态涵养战略,严格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林业用地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合理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 第二节 土地利用用途分区的划分与管制规则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范围 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以基本农田为保护主体,并对其他土地实施特殊管制。本区总面积588.3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0%。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域分布情况来看,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主要分布在中东部的捐子沟村、孟家井村、东祁家山村以及占道村等。 2、管制规则 (1)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 (2)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鼓励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加强区内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灌溉条件,增强抗灾能力,提高土地质量。 (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4)严格控制基本农田转变成其他用途,区内禁止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禁止占有区内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工业小区建设,不得安排新建非农建设项目;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及安居工程等重点建设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农用地的,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审批。 (5)规划期间国家、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中布局落位或选线走向未定的项目、规划期间确实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选址确实无法避让需占用基本农田,且占用基本农田规模不超过多划的基本农田面积,按占用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确保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不减少。 (6)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现有其他各类非农建筑物、构筑物不允许改建或扩建,鼓励其搬迁。建筑物、构筑物废弃拆除的,其土地要及时复垦为基本农田。 (二)一般农地区 1、范围 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区面积372.8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55%。主要分布在中部的平原山区的占道村、西祁家山村以及新沟村等。 2、管制规则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不得随意占用、破坏、污染或荒芜农用地,不得擅自转变用途。对于建设待征用地,如果不改变土地实际用途的,应视作符合一般农地区用途分区规划。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鼓励实施农田整理,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治理,搞好土地建设,提高土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加强区内生态建设,提高土地抗灾能力。 (3)根据迎泽区土地资源特点和未来发展方向,在一般农地区内适当安排都市农业用地。 (三)林业用地区 1、范围 该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 本区面积4255.66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0.53%。主要分布在东部山区的孟家井村、观家峪村以及捐子沟村等。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生态涵养和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生态建设服务和林业生产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四)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范围 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主要分布于西部平川地区,划定面积3823.6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6.42%,主要分布于西部平川地区,区内建设用地斑块多且分布密集,其中桥东新街社区、王家峰村、东太堡村及马庄村分布较多,交通道路网交错分布其中。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建制镇建设。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镇域规划及开发区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 (2)体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提高提土地利用率,扩大城镇建设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指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城镇用地。城镇建设占用区内其他土地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在批准转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 (3)按照有关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工业企业项目选址,严格要求其进入城镇产业集中区,按相关标准严格控制其用地范围;引导独立工矿企业逐步进入镇级产业集中区。 (4)区内城镇建设用地不得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实行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下,严格控制扩展边界内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并严格执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5)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鼓励乡村企业向城镇建设集中区聚集。鼓励有条件的镇进行村庄合并或缩减规模,对节约出的土地进行复垦或作其它建设用地。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1、范围 指为不宜在城乡居民点内配置,对气候、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公用设施、工矿等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区总面积196.8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87%。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山区的沟北村、港道村以及水峪村等。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不宜在城乡居民点内安排,对气候、环境等有特殊要求的公共设施、工矿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相关行业、产业的选址和建设要求。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5)区内独立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独立建设用地总规模。 (六) 风景旅游用地区 1、范围 指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旅游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 本区面积2.5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2%。从风景旅游用地区的地域分布来看,仅分布在松庄村和王家峰村。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范围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的划定应与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本区主要是分布在自然保护区、旅游和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封山育林地和生态公益林,以及张家河村、新沟村东的万亩生态园和松小线公路、东环线高速路两侧的生态绿化林带。 本区总面积15.8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15%。从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的地域分布情况来看,仅分布在沟北村。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5)加强区内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水源,禁止破坏、污染水源。禁止区内任何城乡建设用地新增。 第十一章 关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估 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各方面影响,对迎泽区境域内环境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预防土地利用规划出台和实施后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及时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提高本轮规划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促进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协调进行,促进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最大化与最优化。 第一节 评价原则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的内容多、范围广、问题复杂,为确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真正实现规划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确定评价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2)主导型原则;3)现势性原则;4)整体性原则;5)综合协调原则;6)公众参与原则;7)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二节 规划的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1、土地利用结构评价 根据土地利用规模对环境的影响作用分析,适宜环境的土地利用规模应该达到两方面的要求:一是生态用地达到一定规模,二是建设用地规模不能突破相应的环境限制要求。选用生态环境指数概念,采用特尔斐法进行专家打分,通过对土地利用二级分类系统下各类型土地所具有的生态环境效应进行模糊赋值来定量表征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 规划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度达到40.37%。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4029.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38%),均能满足环境的限定要求。对规划基期与规划末期各地类的指数进行综合分析,规划期末迎泽区生态环境指数较规划基期呈上升趋势,表明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提高全区整体生态环境质量。 2、土地利用布局评价 规划中的土地利用布局在充分考虑了土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在建设用地布局中,合理避让了河流、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等环境敏感区,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较小影响。在农用地布局中,保证优质连片的耕地,使农田生态系统的功能得到保护。 3、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土地利用规模和布局调整直接带来土地覆盖层的变化,可能造成局地小气候和氮-氧平衡变化等。规划方案中,通过增加建成区绿化用地的比重,适当提高人均公共绿地的面积;对污染较大的工矿企业进行重点调控,并按照生态标准设置足以吸收、降解污染的生态绿地。 规划期内,由于部分耕地为建设用地所占用,这将对区域水循环和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规划方案考虑到此因素,通过提高森林覆盖率,采用建设农业生态区、旅游生态区和城市生态防护林等措施来保障水生态环境的安全。同时,把重要水域、生态公益林等环境敏感的区域划入禁止开发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实施用途管制,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针对城镇及工业用地易对周围地区的耕作土壤带来污染的问题,规划方案提出了在中心城区,特别是城市主干道两侧建设绿色隔离带,既增加景观绿地,又能降低工矿开发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为了保护区域生态景观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维护迎泽区作为太原东部生态屏障的重要功能,本规划还借鉴蓝、绿、橙生态布局模式,即构建蓝色生态安全格局、绿色生态安全格局(绿地生态系统)和橙色生态安全格局(城市生态系统)来实现“网络型-立体化”的市域景观空间格局。同时通过空间管制分区的手段,将重要的自然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等划入禁止建设区进行重点保护,降低土地利用对自然景观的不良影响。 4、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方案对迎泽区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进行了重点调整,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进行了优化配置,在统筹城乡、统筹各地区和各业用地需求的同时,结合城市化水平的合理发展速度,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的原则,划分重点产业园区的扩展区域,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增量,进一步挖潜城镇存量用地和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对本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引导区域产业结构向合理化发展,推进不同地区的人口流动和城镇化进程,缓解人地关系,改善农村环境,创建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迎泽区。 5、重点建设项目评价 规划中安排的重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产业目录的要求,严格限制污染类工业项目的发展;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都避开了环境敏感区;同时,生态旅游区、农业生态园等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第三节 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减少规划实施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对产业园和工业园区的入区项目设定严格的入区标准;有效保障生态用地,减少规划实施对生态功能的影响;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大环境治理投入;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二章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本次规划在发展定位与发展战略、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交通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充分与太原市的重大政策和战略规划、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进行了充分的协调。 (一)与上级下达指标衔接 在不考虑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情况下,根据《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所下达指标和后期市级下达的追加指标,本次规划各地类面积均与指标进行了衔接。本次规划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义务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园地和林地等指标均与市级下达指标进行了衔接。 说明:本规划最初采用权属界线汇总,各用地指标均与上级指标充分衔接,后因国土资源部要求太原市将权属界线改为二调界线,故本规划采用二调界线汇总后新增建设用地等指标与上级下达指标存在了差值。 (二)与“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设想”的协调 关于城镇用地布局。根据“十二五”规划设想的城乡用地布局要求,按照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体系布局来保障用地需求,市区和中心镇的建设要坚持大规划、小建设、先配套、后完善的原则,分片开发,滚动发展;既立足当前,又注重长远,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本规划方案根据城市发展现状、用地条件、交通组织和产业布局等特点,综合确定太原市中心城区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以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按照国家园林生态城市的特色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定位,稳步推进城市建设。本轮规划城镇用地布局发展方向与“十二五”规划设想发展方向基本一致。 关于工业用地布局。按照“十二五”规划设想的工业发展的布局要求,结合太原市建设“八大功能区”规划对迎泽区的发展定位,未来迎泽区将大力发展成为辐射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现代物流集散中心。本轮规划产业布局方向符合“十二五”规划及“八大功能区”的设想要求,并重点满足这些产业用地需求。 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本次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部分参考了“十二五”规划设想中尚未落实的项目,重点筛选了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城镇发展用地和民生用地,充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三)与《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协调 《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城规)完成于2009年,基期年为2008年。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较为接近,城市发展目标和方向基本一致,本规划在技术层面对两规进行了协调。 关于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城规”规划太原市形成“一核三片两带五联”的空间布局结构形态。本规划在“城规”基础之上,结合太原市构造“双城、双区”城市空间结构的契机,将迎泽区的空间产业结构布局发展为:“西城中田东林、一核两轴一中心”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关于城镇发展方向。“城规”规划范围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北至上兰和绕城高速公路北段,西至西山边山地区,东至东山边山地区,南至姚村,面积为685平方公里,规划发展范围较大。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镇发展格局与拓展方向与“城规”基本一致,但由于受指标限制和发展时序考虑,规模和扩展速度比“城规”偏小。 (四)与基础设施规划的协调 与交通设施规划方面的协调主要是公路建设方面,太原市提出建设中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形成市域“1小时交通圈”和太原经济圈区域“2小时交通圈”。并提出构筑太原市域“一环、九放射”的高速公路网体系:“一环”:由现有太原外环高速公路北段、西段及规划新建的南外环线、东外环线共同构成环城高速公路。“九放射”包括:向北放射的大运高速北段(大同方向);向东放射的省域规划第五横线(杨树庄至克虎寨)东段、现有太旧高速公路;向东南放射的太长高速公路;向西南放射的区域南环线(榆次至太谷、祁县方向)、太离高速公路、大运高速公路南段(运城方向);向西放射的太古高速公路、太佳高速公路。同时,预留交城—古交—太佳高速连接线。 上述规划中部分重点项目尚未落实,需要在土地规划中继续完善和落实,因此本轮规划对多数用地交通项目给予适当的保障。 (五)与其他规划的协调 1、与太原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的设想的协调 在充分考虑“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设想的基础上,本次规划经过充分调研,适当参考吸收了正在编制当中的“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构想,并确立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指标值从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中进行了选取,包括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与“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保护思路、格局和重点等相关设想进行了衔接,融合了在“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要求保护好城市环境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思想,找出了迎泽区需重点整治的区域和流域与需重点保护的生态功能区,以及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重点。生态公益林地数据来源于林业部门统计资料。 2、与太原市旅游规划的协调 本次规划旅游业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项目都主要依据太原市旅游规划,旅游项目用地需求也主要依据太原市旅游规划。可见,本次规划与旅游专项规划进行了充分的协调。 第十三章 规划编制成果 规划的主要成果包括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一、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明确了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促进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改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提出了土地利用重点工程及规划保障措施,是地方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为迎泽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二、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说明》对《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的背景、过程、原则、方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论证,尤其提出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方案的措施和依据,划分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原则和依据。详细分析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关系。 三、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 1.迎泽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1:20000) 2.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20000) 3.迎泽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1:20000) 4.迎泽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1:20000) 5.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图(1:20000) 6.迎泽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1:20000) 四、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迎泽区14010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 附表 表1 迎泽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与土地规划基数调整结果对比表 单位:公顷   2009 年 核退(2006-2009年变更) 2005 年 附: “二调” 面 积 数 期 内 增 加 期 内 减 少 净增减 (±) 调整后的 规划基期 面 积 2005 年 土地变更 台 账 数 土地总面积 10499.54 159.27 159.27 0.00 10499.54 10265.16 一、农用地   5606.11 0.00 157.11 -157.11 5763.22 6219.31   1.耕 地 770.99 0.00 98.45 -98.45 869.44 1241.62   2.园 地 325.64 0.00 53.56 -53.56 379.20 591.07   3.林 地 4233.42 0.00 4.96 -4.96 4238.38 4127.43   4.牧草地 0.00 0.00 0.00 0.00 0.00 18.34   5.其他农用地 276.06 0.00 0.14 -0.14 276.20 240.85 二、建设用地   3419.68 159.27 0.00 159.27 3260.41 2945.70   1.城乡建设用地 3318.32 159.27 0.00 159.27 3159.05 2833.37     城 市 2797.76 159.27 0.00 159.27 2638.49 1757.39     建制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村 庄 322.26 0.00 0.00 0.00 322.26 403.09     采矿用地 103.05 0.00 0.00 0.00 103.05 672.89     其他独立建设 95.25 0.00 0.00 0.00 95.25   2.交通水利用地 83.19 0.00 0.00 0.00 83.19 69.07     铁路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公路用地 80.75 0.00 0.00 0.00 80.75 62.19     水库水面 0.00 0.00 0.00 0.00 0.00 1.99     水工建筑用地 2.44 0.00 0.00 0.00 2.44 4.89   3.其他建设用地 18.17 0.00 0.00 0.00 18.17 43.26     风景名胜设施 2.71 0.00 0.00 0.00 2.71 0.00     特殊用地 15.46 0.00 0.00 0.00 15.46 43.26 三、其他土地   1473.75 0.00 2.16 -2.16 1475.91 1100.15   1.水 域 77.80 0.00 0.00 0.00 77.80 2.14     河流水面 77.80 0.00 0.00 0.00 77.80 0.00     滩 涂 0.00 0.00 0.00 0.00 0.00 2.14   2.自然保留地 1395.95 0.00 2.16 -2.16 1398.11 1098.01 表2 迎泽区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2005年,分乡镇) 单位:公顷 乡 镇 序 号 及 名 称 合 计 1 2 城市建成区 郝庄镇 土地总面积     10499.54 1719.88 8779.66 一、农用地 5763.22 7.15 5756.07   1.耕 地 869.44 5.59 863.85   2.园 地 379.20 0.00 379.20   3.林 地 4238.38 1.56 4236.82   4.牧草地 0.00 0.00 0.00   5.其他农用地 276.20 0.00 276.20 二、建设用地   3260.41 1641.16 1619.25   1.城乡建设用地 3159.05 1641.16 1517.89   城 镇 2638.49 1641.16 997.33   村 庄 322.26 0.00 322.26   采矿用地 103.05 0.00 103.05   其他独立建设 95.25 0.00 95.25   2.交通水利用地 83.19 0.00 83.19   交通运输用地 80.75 0.00 80.75   水利设施用地 2.44 0.00 2.44   3.其他建设用地 18.17 0.00 18.17   风景名胜设施 2.71 0.00 2.71     特殊用地 15.46 0.00 15.46 三、其他土地   1475.91 71.57 1404.34   1.水域   77.80 67.80 10.00   河流水面 77.80 67.80 10.00   滩 涂 0.00 0.00 0.00   2.自然保留地 1398.11 3.77 1394.34 表3 迎泽区土地利用规划面积统计表(2020年,分乡镇) 单位:公顷 乡 镇 序 号 及 名 称 合 计 1 2 城市建成区 郝庄镇 土地总面积     10499.54 1719.88 8779.66 一、农用地 5324.46 0.00 5324.46   1.耕 地 770.75 0.00 770.75   2.园 地 57.08 0.00 57.08   3.林 地 4199.01 0.00 4199.01   4.牧草地 0.00 0.00 0.00   5.其他农用地 297.62 0.00 297.62 二、建设用地   4029.27 1652.08 2377.19   1.城乡建设用地 3880.29 1652.08 2228.21   城 镇 3387.28 1652.08 1735.20   村 庄 302.28 0.00 302.28   采矿用地 91.34 0.00 91.34   其他独立建设 99.39 0.00 99.39   2.交通水利用地 131.43 0.00 131.43   交通运输用地 128.99 0.00 128.99   水利设施用地 2.44 0.00 2.44   3.其他建设用地 17.55 0.00 17.55   风景名胜设施 2.54 0.00 2.54     特殊用地 15.01 0.00 15.01 三、其他土地   1145.81 67.80 1078.01   1.水域   76.67 67.80 8.87   河流水面 76.67 67.80 8.87   滩 涂 0.00 0.00 0.00   2.自然保留地 1069.14 0.00 1069.14 表4 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调整分析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面积 ①调出基本农田 ②调入基本农田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大窑脑村委会 14.34 14.63 0.18 1.28% 0.47 3.30% 东祁家山村委会 47.99 48.77 0.00 0.00% 0.78 1.62% 董家庄村委会 1.72 2.60 0.76 44.30% 1.64 95.49% 港道村委会 39.26 32.87 8.42 21.46% 2.03 5.17% 沟北村委会 41.51 38.47 6.04 14.56% 3.00 7.23% 观家峪村委会 19.53 25.62 2.00 10.25% 8.09 41.43% 后麻地沟村委会 4.60 2.89 1.71 37.08% 0.00 0.00% 捐子沟村委会 49.33 59.08 0.00 0.00% 9.75 19.77% 柳沟村委会 44.03 42.78 1.25 2.82% 0.00 0.00% 马庄村委会 1.48 0.00 1.48 100.00% 0.00 0.00% 孟家井村委会 43.85 47.64 4.48 10.23% 8.27 18.86% 前麻地沟村委会 3.10 2.58 0.52 16.89% 0.00 0.00% 前头河村委会 8.63 20.45 0.00 0.00% 11.82 137.11% 水峪村委会 19.01 11.05 8.52 44.77% 0.56 2.92% 西祁家山村委会 24.47 28.12 0.13 0.51% 3.78 15.43% 小山沟村委会 13.46 13.97 0.00 0.00% 0.51 3.80% 小山岩村委会 10.81 21.50 0.10 0.96% 10.79 99.76% 新沟村委会 30.38 20.59 9.79 32.22% 0.00 0.00% 占道村委会 62.92 46.89 24.85 39.49% 8.82 14.02% 张家河村委会 9.56 9.11 0.45 4.73% 0.00 0.00% 总计 489.98 489.61 70.68 14.43% 70.31 14.35% 表5 迎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拆旧区及其土地复垦安排计划(分村) 单位:公顷 乡 镇 序 号 及 名 称 行 政 村 序 号 及 名 称 拆旧区 总面积 附:涉及行政村(个) 图斑地类面积 可复垦耕 地 城镇 (211) 农 村 居 民点用地 (212) 采矿 用地(213)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14) 合 计 23.76 23.76 0.00 23.76 0.00 0.00 23.76 8 1 郝庄镇 小 计 23.76 23.76 0.00 23.76 0.00 0.00 23.76 8 1 大窑脑村委会 3.32 3.32 0.00 3.32 0.00 0.00 3.32 1 2 东祁家山村委会 2.51 2.51 0.00 2.51 0.00 0.00 2.51 1 3 沟北村委会 3.85 3.85 0.00 3.85 0.00 0.00 3.85 1 4 后麻地沟村委会 2.18 2.18 0.00 2.18 0.00 0.00 2.18 1 5 捐子沟村委会 5.56 5.56 0.00 5.56 0.00 0.00 5.56 1 6 前头河村委会 0.97 0.97 0.00 0.97 0.00 0.00 0.97 1 7 西祁家山村委会 2.45 2.45 0.00 2.45 0.00 0.00 2.45 1 8 占道村委会 2.92 2.92 0.00 2.92 0.00 0.00 2.9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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