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8-β00-1-2018-0019 | 发布机构: | 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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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8-05-17 |
文号: | 关键字: | 医疗机构注销 |
迎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注销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本人及设置单位提出申请,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区属2家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迎泽区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7日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地 址 | 注销日期 |
太原市迎泽区郝志香诊所 | 郝志香 | 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北路255号5号楼1单元101号 | 2018年5月17日 |
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太原双塔北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 | 刘唤连 | 太原市迎泽区双塔一马路A区9号楼底商 | 2018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