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F00-1-2018-003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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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8-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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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迎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176名(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时间:1、2018年6月12日早6:20:党群系统、卫生系统、其它事业单位;
2、2018年6月13日早6:20:教育系统。
地点:太原市体育运动学校(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32号太原市体育局旁)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报考党群系统、卫生系统、其它事业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体检;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体检;
报考其它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要求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直接向考生收取现金。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加盖迎泽区委组织部公章,其它事业单位加盖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中性笔、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考生只能以抽签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并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5、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女性不得化妆、佩戴首饰。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安排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1:迎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18年6月12日)
附件2:迎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18年6月13日)
迎泽区委组织部 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