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一位市民来电反映:其在铜锣湾公寓B座706“爱尚装”纹了眼线,之后眼球灼伤,联系店铺但对方一直不处理。接到反映后,迎泽区卫计局监督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经查,纹眼线不属于医疗美容范畴,根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卫计局监督人员对负责人刘某进行了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叁仟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