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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迎泽区“双告知”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迎政办发〔2018〕23号)

索引号: 001-D02-1-2018-0016 发布机构: 政府办-秘书科
已阅读: 0 更新时间: 2018-05-03
文号: 备案号:

 

迎政办发〔201823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迎泽区“双告知”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归集公示共享,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太原市迎泽区“双告知”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双告知”和政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加强“双告知”和政府涉企信息的归集、公示、共享、运用工作督导。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管理,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系统运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实现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目标。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编办、法院、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等3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工商分局为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派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人员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特定事项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区工商分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双告知”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提出“双告知”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高效运行的要求,指导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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