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41-β00-1-2018-0017 | 发布机构: | 质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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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8-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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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行为规范,4月16日,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迎泽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太原市行政执法文明行为规范(试行)》。
会上,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焦存胜宣读了《太原市行政执法文明行为规范(试行)》具体内容,同时就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何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会议要求,一是文明执法,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要自觉遵守执法工作制度;二是依法执法,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程序,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三是和谐执法,执法时要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尊重和保障调查对象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四是廉洁执法,执法人员要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保证执法活动不谋私利,保证执法活动不受干预,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有效。
此次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局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了执法程序、执法用语和执法水平,为树立迎泽质监执法形象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