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军营各科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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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β00-1-2018-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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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军营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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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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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老军营街办机构职能
(一)单位职能
主要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的职责按党章及区委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4、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5、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6、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8、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9、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作用的发挥。
10、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党工委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各项管理规章和指令、决定,为街道党工委开展工作提供依据,为街道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2)在党工委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3)负责实施党的干部管理、非公党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规划、目标及其实施计划。
(4)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在党工委办公室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各项保密制度,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6)负责党工委印章使用的有关制度的制定和职责的完成。
(7)根据党工委安排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各种文稿。
(8)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做到及时、准确、保密。
(9)各种文件资料归档的管理。
(10)保证党工委各类会议和其他重要活动的组织落实,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
(11)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12)负责编辑、印刷、发行《老军营——咱的街道咱的家》期刊。微信公众平台、群工系统的编辑、更新、维护工作。
(13)党工委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管理。
(14)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行政办公室
(1)办事处公章管理使用和群众来电来访。
(2)负责管理机关行政日常工作,水、电、暖、气等费用的缴纳工作。
(3)单位人事工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方面的各项工作。
(4)设立内部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5)单位全方位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6)应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7)各类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政务信息平台、内网、13710党政督办平台。
3、组织科
(1)领导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了解掌握全街道各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方针和政策,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研究探讨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参与了解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协助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4)协助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好“三会一课”。
(5)负责街道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订及实施工作。
(6)负责组织全街道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
(7)负责出席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党代会代表初审和选举的具体组织工作。
(8)负责全街道党组织建设工作,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9)负责指导社区党员大会的工作。
(10)负责全街道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监督、党员信息库。
(11)负责党工委的介绍信使用的有关制度的制定和职责的完成。
(1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和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考察。
(13)负责全街道党内统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14)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创优、评优活动。
(15)承办拟受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命名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选、审查工作及县委追认为党员的审查工作。
(16)负责组织部的通讯报道工作,上报组工信息。
(17)做好远程教育工作,完成学习任务。
4、宣传科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做好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
(2)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上级宣传部门的总体部署,负责开展形势任务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典型选树。
(3)负责制定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落实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5)负责全街道舆情信息的工作,及时向党工委、区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提供重要舆情信息。
(6)负责与各新闻媒体进行沟通与联系,接待各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开展内外新闻宣传报道。
(7)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8)做好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计划、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
(9)多形式、多渠道引深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10)负责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5、人大工委办公室
(1)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做好本辖区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按照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负责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有关活动。
(3)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先进事迹。
6、纪工委办公室
街道纪工委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上级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制度规定;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5)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检查并处理街道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7)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信息和情况;
7、文体站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积极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艰苦奋斗的教育;进行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教育,抵制各种落后、腐朽、反动思想的侵蚀,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协助各部门做好各种宣传活动和文娱联欢活动。
(3)开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辅导并培训各类群众文化艺术骨干,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积极发展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组织和业余文艺团队。
(4)充分利用综合文化站宣传阵地和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街道经济建设服务。
(5)继续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参加市、区级举办的体育比赛,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体育比赛和联谊活动,促进交流、增进友谊。
(6)指导各社区建立、健全文化室、社区书屋,以及群众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
(7)繁荣文艺,广泛开展健康有益、高尚文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8)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健康发展。
(9)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
8、武装部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
(2)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
(3)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4)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5)做好征兵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拥军优属工作;
(8)战时负责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
9、综治办
(1)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好与辖区各单位的关系,完成综治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综治委要求,结合本地区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制定街道综治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3)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阶段的重点和难点,研究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解决。
(4)指导、检查、督促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治安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5)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交流情况,传递信息,反映问题,积极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6)充分发挥治保会、调解会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等群众性组织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做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7)组织落实610、禁毒、国安、安全生产、维稳、消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信访办
(1)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本街办主要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建议。
(2)承办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
(3)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各社区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区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本地区各类信访工作。
(5)指导本地区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市、区信访工作的交流。
(7)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了解掌握信访工作全面情况,研究信访工作全局性政策问题。
(9)负责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查办。
(10)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
(11)办理重要的上访案件
(12)处理群众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13)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情况,向街道领导反映群众建议和要求。
(14)选择重要来信问题立案处理。
(15)通报来信情况,办理有关来信事项。
(16)做好每周一接访大厅登记案件的交办与督查工作。
(17)负责赴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的接待。
(18)负责组织大接访活动。
(19)负责赴省、市集体访的接待。
(20)处理异常、突发事件。
(21)定期分析群众来访情况,向街道主要领导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
(22)梳理汇总接待和案件情况,转交街道相关科室进行交办和督查。
11、工会
(1)工会的维护职能:既工会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职能。
(2)工会的建设职能:既工会吸引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与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任务的职能。
(3)工会的参与职能:既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与民主管理的职能。
(4)工会的教育职能:既工会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成为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的职能。
12、团工委
街道团工委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街道共青团的工作。
(2)领导和指导全街道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3)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4)组织全街道团员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团省、市、区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5)参与青少年法规制度的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对街道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6)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全街道的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8)负责指导并组织全街道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9)受团区委、街道党委的委托,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领导全街道少先队工作。
(10)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13、妇联
在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的辖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围绕街道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关,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2)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提出有关建议,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坚持立足基层,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4)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基层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14、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15、民政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订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指导社区居委会的基础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3)落实双拥优抚各项政策。
(4)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康复、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5)指导和监督社区惠民项目的开展。
(6)做好政府购买养老申报工作。
(7)做好失能及低保高龄老人的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
(8)做好社区建设双提档等相关工作。
(9)开展好社区教育的工作。
(10)负责辖区慈善救助的工作。
(11)做好地名、地方志、防震减灾、殡葬等工作。
(12)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卫计办
(1)为居民办证。(生育服务证、独生子证、再生育服务证)
(2)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据统计。
(3)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和发放。
(4)社会抚养费征收。
(5)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6)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7)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8)做好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
17、低保所
(1)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各类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
(2)受理辖区居民的申请,在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审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全面了解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召开社区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形成调查评定意见,并进行张榜公示。
(3)按照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及时确定低保金的增、减、停发,实行动态管理。并对低保微机信息录入系统及时更新。
(4)做好社会救助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等工作。
(5)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
(6) 做好低保档案资料和各类救助工作资料的归档工作。
(7)按照业务部门的要求做好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安监站
(1)履行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和街道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信息员开展好工作。
(5)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时上报各项安全生产月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式,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安委会报告。
(7)对授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初审。
(8)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9)建立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公开值班电话,保证通信畅通;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坚持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11)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及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9、统计科
(1)综合职能。在区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认真开展辖区内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及区统计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
(2)组织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家、省、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和地方党委、政府部署的各类社会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
(3)发挥统计作用。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统计年鉴,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上级部门、当地领导提供统计数据、经济社会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施统计监督和服务。
(4)制度化建设。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包括《统计例会制度》、《综合统计站工作职责》、《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及《统计培训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制度。
(5)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上接区统计局,下连部门、社区、企业,纵横贯通的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好微机网络设施,完成好上级部署的信息化工作任务,确保网络与区统计局的畅通运行,确保各种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动态维护辖区内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6)科学管理。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凡向上级报送报表、提供统计数据,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均需经综合统计站审查批准,并加盖印章。
20、财务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2)负责街道各项资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
(3)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4)认真做好记帐、算帐工作,确保报销的票据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达到日清月结,按期报帐,帐目清楚。
(5)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节约开支,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能,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为街道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6)负责各科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7)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8)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9)完成街道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1、社保所
(1)对辖区内失业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管理,了解掌握这些人员的基本状况和就业愿望。
(2)负责管理本辖区就业困难认证和社保补贴材料审核工作。
(3)对辖区内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就业失业证证》进行调查、核实和公示,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发证。
(4)开展辖区内劳动保障调查、统计汇总和报表上报工。
(5)及时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招聘信息,为他们推荐就业。
(6)组织和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各类就业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班。
(7)组织实施本辖区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
(8)负责参保退休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的审批工作。
(9)完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城建科
(1)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2)制定年度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及本科半年、年终工作总结;
(3)协助主管领导抓好街辖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协调与基层单位的业务关系;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制定辖内园林绿化方案;
(6)宣传环境保护工作。
(7)做好防震、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8)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
23、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负责辖区内征收项目征收前期摸底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参与辖区内的城建重点工作征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及区政府审定的其它征收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
24、综合平台
(1)负责对数字平台案件处理,及时下派给处理人员和及时回复案件处理内容。
(2)负责答复太原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热线交办单、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长纸质信函办理请示卡、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网民留言办理请示卡转办件、12319热线单、巡查上报。
25、城管科
(1)负责“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工作。
(2)负责对偷倒和乱倒的无主垃圾清理、对有主垃圾的督促。
(3)负责对区环卫设施的安置和日常管理,美化亮化门头牌匾。
26、交安委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交通安全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辖区单位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2)负责协助交警二大队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监督管理。
(3)要认真履行文明交通督导的服务承诺及服务职责做到“文明督导热情服务”。
(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5)督导劝导期间要端正态度文明用语
(6)接到指令性任务时要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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