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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34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索引号: 001-F00-1-2018-0001 发布机构: 政府办-综合科
已阅读: 90 更新时间: 2018-01-02
文号: 关键字: 迎泽区,落实,环保督查,销号验收

迎泽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34号整改任务

销号验收意见

 

根据《太原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迎泽区委、区政府于2017年12月28日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34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各类煤场、料场、渣场和排土场较多,普遍存在苫盖封闭不到位、抑尘措施不足、疏于监管等问题,扬尘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具体整改任务如下:

34TY01:全面摸底清查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

34TY02:制定工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工业企业煤场、料场、渣场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制定施工工地、排渣场、排土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施工工地、渣土消纳场等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

34TY03:对各类工业煤场、料场、建筑施工工地、渣场、排土场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检查,确保监管到位。

二、整改目标

建立行之有效的扬尘污染管控机制。

三、完成情况

34TY01:制定下发《迎泽区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组织环保、公安、执法等相关部门多次进行现场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废塑料加工,以及涂料、油墨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对逾期未关停的企业采取强制断电等措施。截至9月底,区共发现散乱污企业44家,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已全部取缔。

34TY02:按照《迎泽区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在建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六个百分之百”,对渣土处置场内的渣土进行了全面覆盖,并对周边区域及重点运输路段加强日常洒水降尘和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抑制扬尘污染。

34TY03:对各类工业堆场、建筑施工工地、渣场、排土场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对工业煤场、料场、渣场按照从严控制、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要求全部实现全封闭,完成混凝土搅拌站全面综合整治,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验收结论 

交办迎泽区的第34号整改任务已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建议销号。

          

               中共迎泽区委        迎泽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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