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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42 | 更新时间: | 2013-11-27 |
文号: | 关键字: | 低保,面试, |
按照《迎泽区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二、面试地点
迎泽区委党校(南海东街2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7:20准时入场;7:30按要求抽取面试顺序号,逾期不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发现上述行为取消面试资格。
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迎泽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