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票用处大
小小一张票,作用到底有多大?业内人士介绍,以小票为代表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是经营者向商品购买者出具的、证明双方的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成立的书面凭证,消费者购物时应当向经营者索取相应凭证。
这种凭证一方面证明了买卖双方合同关系的存在,说明了合同的基本内容,比如什么商品,价格多少等;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经营者提出索赔的重要证据。因此,消费者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要求经营者提供有效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但有些经营者往往寻找各种理由不出具凭证,或者出具内容欠缺的凭证。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掩盖真实的营业额以逃避纳税,二是为了当卖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所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不注意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会给以后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不仅要注意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价格,也要重视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要认真地审核内容,要求经营者认真填写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价格和交易日期。
查询发现,消费凭证作为至关重要的内容,出现在消费投诉相关法案中。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中就明确规定:消费投诉要有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对于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投诉将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因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不是很高而不存留小票、发票,因此在之后的维权中处于被动的情况屡屡发生。
走访发现,一些大型商场、超市都有十分正规的购物发票;小型连锁便利店、连锁药店、连锁孕婴店等都能主动提供购物小票;一些教育培训机构都能主动提供收据;相比而言,一些美容美发类的机构却往往不能主动提供上述消费凭证,无论消费金额多大,一般都是商家在顾客预交费后将其信息记录在本子上,消费一次签名一次,顾客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消费凭证。如果遇到商家不小心将本子遗失的情况,顾客将可能面临无凭无据、有口难言的窘境。此外,还有部分商家开具的票据名称和自己实际的店铺名称并不一致,这也为消费者日后维权埋下了隐患。
实际上,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经济的日新月异,消费凭证已不再局限于购物小票一类的纸质凭证。如今,消费者在商家的刷卡记录也可以作为消费争议有效证据。而消费者自身网上购物,网络平台的购买记录、电子化购物凭证、消费者与网络平台的沟通记录等,也可作为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争议的有效证据。注意保留好这些消费凭证,就意味着自己今后一段时间的消费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