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β00-1-2017-0007 | 发布机构: | 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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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7-08-03 |
文号: | 关键字: | 土,地,仲,裁 |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2016年6月30日以来,迎泽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走上规范轨道,仲裁工作经费列入了区财政预算,充实了5名工作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聘任了20名仲裁员,对仲裁委全体委员、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仲裁员进行了全覆盖式的培训,并在农村基层群众中开展仲裁知识宣传工作。
2017年7月17日, 经前期充分准备,严格按照受理、送达、公告等程序,迎泽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郝庄镇张某与魏某土地承包纠纷一案进行了开庭仲裁,这是我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区仲裁委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依法指定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本案进行仲裁,本次仲裁全程录音,录像。经仲裁庭同意,市农委及各兄弟县区的相关领导旁听了此次仲裁庭审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