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W00-1-2017-0002 | 发布机构: | 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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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7-06-14 |
文号: | 关键字: | 对,口,帮,扶 |
为进一步加强对口帮扶娄烦县静游镇工作,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太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干部管理的办法》(并脱贫组发[2016]11号)要求,我区结合实际,于近日选派由3名优秀干部组成的工作队驻娄烦县静游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驻县工作队帮扶时间为1—2年,全脱产开展帮扶工作,派出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严禁“走读”和“两头跑”现象;每月驻县时间不少于20天,确保每年达到20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驻县时间达到160天以上。对满2年以上的工作队长和队员,其帮扶经历可视为重点工程一线经历。
同时,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日常考核和监督检查,每个月初驻村工作队长要向驻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上个月每个队员的签到簿、工作月报表和考勤表,领导组办公室每个月都要向静游镇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了解掌握驻县工作队员开展工作情况;采取明查暗防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驻县工作队员到时岗到位、工作开展、吃住在县、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深受当地干部群众拥护的驻县工作队员,在干部选用时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