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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商品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7-06-12

2016年1215日,张先生来电咨询: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材料,在什么地方提取。告知: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2、婚姻关系证明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的单身证明;3、职工本人身份证;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无房证明需持本人或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到房地局办理,现房地局政务大厅已搬至长风商务区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由于搬迁暂无电话,无法具体咨询,建议市民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现场咨询。市民在新建南路,可以乘坐65路、27路公交车直达长风商务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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