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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迎泽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迎政办发〔2016〕65号)

索引号: 001-D02-1-2016-0032 发布机构: 政府办-秘书科
已阅读: 68 更新时间: 2016-11-11
文号: 备案号:

迎政办发〔201665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迎泽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迎泽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7

 

迎泽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社会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的发生,全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有效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61018日至2017331日,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1031日前)。各街办()、公安机关及有关行业部门、区消防大队分别作出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331日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狠抓火灾防控

在常态化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薄弱环节的基础上,着眼于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动态性、普遍性、区域性火灾隐患重点整治“社区、文物古建筑、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仓储物流”五大场所,突出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设、独立式感烟报警系统推广安装、电气火灾防范、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重要活动消防安保”六项工作。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街办(镇)、各派出所要组织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的管理部门或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形势,找准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要明确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及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各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居民社区、住宅楼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开展巡逻检查,整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加大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常识宣贯,在小区院内设置户外大型固定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各街办(镇)要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对每个设有管理部门或者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进行调查摸底,1110日前上报太原市迎泽区有管理部门或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各街办(镇)、各派出所要督促每个设有管理部门或者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建站标准见附件2),在社区惠民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建站,提升社区抵御和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任务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30%20173月底前全部完成。每一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5日内,各街办(镇)要督促其填写《微型消防站备案表》(附件3),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2、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由区文化局牵头,区宗教局、区消防大队配合组织全区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并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内部评估,明确文物建筑的管理或使用人,强化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印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文物督发〔201511号)的各项要求,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扎实提升文物古建筑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区文化局、宗教局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书面报请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区消防大队要联合区文化局、宗教局约谈辖区9家国保级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区消防大队要加大《太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并消安〔2016003号)的宣贯力度,完善微型消防站各项人员、装备、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发挥先期到场处置优势。要组织社会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整合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网格管理员等多种力量,切实形成联合管理效能。

4、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由各街办(镇)牵头组织,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各派出所、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配合开展,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各街办(镇)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街办(镇)、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电气安全作为网格消防管理的重要内容,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发动居(村)民家庭、小单位、小场所开展自查,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5、巩固超大城市综合体和超高层建筑整治效果。区消防大队要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超大城市综合体和超高层建筑整治力度,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落实“六加一”措施,明确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控制室持证上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制度。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内容。

6、全面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各街办(镇)牵头,规划分局、行政执法分局、消防大队、各派出所、区消防管理中心配合开展。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要在前期摸排的474家库房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区各类仓储物流场所进行摸排,摸清仓储物理场所的数量、规模、性质以及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要将摸排情况对号入座报各街办(镇)。各街办(镇)组织仓储物流场所的产权人、使用人召开动员会议,开展自查自纠。随后,各街办(镇)要联合规划分局、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各派出所、区消防管理中心派出检查工作组,深入实地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气设备取暖、作业,是否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是否设置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以及消防器材,大型场所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等,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确保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7、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消防大队要进行集中挂牌督办、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并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的声势。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各街办(镇)、各有关单位要逐一约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采取政策支持、联合执法、集中办公等措施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按时销案。

8、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要紧盯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党代会、全国及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街办(镇)、派出所提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保工作。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联合防火检查,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在抓好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的同时,着眼于提高公共消防的基础性、本质性、根本性安全水平,不断加强全区消防安全法制、科技、设施、技术服务机构和灭火应急救援等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1区消防大队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组织专人起草全区“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消防工作发展方向,找准公共消防安全需求,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建设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确保城乡消防安全步局整体合理。要结合城中村改造实际,提请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

2、区消防大队要抓紧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年度建设任务,加强消防宣传覆盖面。

3各街办()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网格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区消防大队要根据市级消防部门制定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定期组织对网格员进行培训。区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治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

4、区消防大队要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社区微型消防站位支点,在商业区、旅游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划定范围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通报各街办(镇)以及消防安全组织,形成联合防控网络。同时,要加强培训指导,逐步提高区域之间联防协作能力。20173月底前,柳巷商业区、朝阳街商业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全部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5、各街办(镇)、区民政局、教育局、消防大队、消防管理中心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市推广安装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公发〔201627号)要求,在消防安全重点人员家庭、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仓储物流场所率先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培养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充分发挥各街办(镇)、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各社会单位的作用,推动全社会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社会化宣传。区消防大队要牵头各街办(镇)、各有关单位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冬防宣传声势;要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八进”工作为抓手,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广泛宣传“119”消防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发挥典型模范的带动作用。各街办前期上报的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119”期间至少牵头开展“四个一”活动(排查1遍社区火灾隐患、讲授1堂社区消防知识讲座、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为独居老人面对面传授1次消防常识)。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找准火灾易发多发的环节,在各行业领域单位深化 “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201612月底前,各街办(镇)要至少创建一个消防安全宣传示范社区,区消防大队要打造一条消防宣传示范街。

2、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区消防大队、消防管理中心要及早谋划,着力抓好“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参与配合,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要策划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各类型人员密集、重点要害地区的宣传,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3、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区消防大队指导督促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区人社局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在职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专门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要加强对特有工种及消防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区消防大队要协调区教育局201612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保证辖区内5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进课程(4课时)、进教材(人手一册),切实推动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真正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和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街办(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通过冬春火灾防控,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

各街办(镇)、各有关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主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惩治违法

各街办(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依法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该曝光的必须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必须坚决依法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警示社会、震慑违法。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街办(镇)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街办(镇)、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务于1031日前报区冬春火灾防控领导组办公室,自11月起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325日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韩磊,电话:4067119,邮箱:1091837274@qq.com

 

附件:1太原市迎泽区有管理部门或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基本情况登记表

2、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3微型消防站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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