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D02-1-2016-000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秘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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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57 | 更新时间: | 2016-01-27 |
文号: | 备案号: |
迎政办发〔2016〕3号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重点人口管理的通知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区因酗酒人员、老弱病残、精神病人等人员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已成为我区消防工作的重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尽快消除消防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稳定好转。为此,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各街(镇)牵头,派出所配合,对本地区酗酒人员、老弱病残、精神病人等三类重点人口进行摸排,并将摸排出的三类人员逐一登记在册。要认真摸排,做到不漏一个。
2、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口实行“一对一”管理。一是社区安排专人对酗酒人员进行全天候的监护监管,要认真向其讲解酗酒的危害性、危险性,动员其戒酒。要动员安排其左邻右舍注意其动态,及时报告其反常举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心理治疗。二是对老弱病残人员,由社区干部或动员要求其子女、家人定期上门,帮助其经常清理家中可燃物品,检查修理家中电气设施,消除隐患。三是对精神病人动员其监护人送至医院治疗。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将三类人员分门别类,逐一落实管理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三类人员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
3、安装消防警告设施。要尽快在酗酒人群、孤寡老人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口家中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安排其邻居注意警报,如其家中情况异常,出现火情,能及时知晓、及时报警、及时处置,把火情处置在初发阶段。
4、各街(镇)要在近期内将重点人口的摸排情况报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要对各街(镇)重点人口的管理情况逐一上门进行检查,督促有关街镇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把消防重点人口管理到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