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D02-1-2015-002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秘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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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173 | 更新时间: | 2015-10-29 |
文号: | 备案号: |
迎政办发〔2015〕89号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过期液化气罐等专项综合整治的通知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为汲取芜湖燃气罐爆炸事故教训,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区政府决定开展过期液化气罐、液化气罐违法违规导气及无证经营液化气等三类行为专项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5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为期5天。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 侯富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陈瑞宏 区城管局局长
杨练兵 区安监局局长
闫俊力 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岳富民 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震 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 李 敏 区食药监局局长
焦存胜 质监分局局长
刘庆虎 工商分局局长
高宪强 迎泽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俊刚 桥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靖华 文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冰 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孝兵 柳巷街道办事处主任
叶 涛 老军营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丰 郝庄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岳富民兼任。
三、整治地区、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第一批重点整治地区
1、老军营地区新泽巷、文源西巷
2、桥东街、并东街地区
3、郝庄镇二条、三条
4、柳巷地区南仓巷、柴市巷
5、迎泽地区菜园街、双塔西街
6、庙前地区旧城街、兴隆街
7、文庙地区郝家沟、黑土巷
集中整治过后,针对工作需要,对存在三类问题的消防安全隐患随时发现,随时开展综合整治。
(二)整治内容
依法依规治理区域内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是取缔无证经营的液化气站点,拆除、扣押或没收用于非法经营、储存液化气的设施设备;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灌装液化气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违法站点,没收违法器材、设备设施,对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依法查处向液化气中添加二甲醚等违禁物品行为,没收违禁物品;
四是严厉打击向报废、超期未检钢瓶充装液化气的行为,强制送检超期未检钢瓶,强制集中销毁报废钢瓶。
(三)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综合整治分为4个检查组,由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牵头,质监分局、执法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安监局、消防大队等派人参加,各街办(镇)、公安派出所配合。
四、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实现重点地区过期液化气罐全部没收,无证经营的液化气站点全部取缔的目标。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做到“铁面执法、铁腕整改、铁拳取缔”,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