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D02-1-2015-001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秘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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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229 | 更新时间: | 2015-04-02 |
文号: | 备案号: |
迎政办发〔2015〕23号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迎泽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的通知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置“九小”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居民小区等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小型火灾事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迎泽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从公安协警中抽调,由区安委办、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城管局共同负责有关工作。区燃气办与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合署办公。
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围绕“有效预防、处置迅速”的原则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对全区“九小”场所、居民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督促各街办(镇)、相关部门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对初起火灾进行及时扑救,防止火势扩大、蔓延。
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要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各街办(镇)、公安派出所要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按照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