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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原市迎泽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迎政办发〔2014〕86号)

索引号: 001-D02-1-2015-0001 发布机构: 政府办-秘书科
已阅读: 62 更新时间: 2015-01-06
文号: 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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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政办发〔201486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原市迎泽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迎泽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126


太原市迎泽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及2015年“两会”及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实现社会火灾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引深社区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要继续巩固首届全区居民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的成果,继续扩大消防知识宣传面。由区消防大队统一制作宣传版面,编印相关宣传资料,统一发至各街办(),由街办()组织各社区在居民院落开展巡回展览和宣讲活动,切实提高居民安全用火用气用电等方面的防火安全意识,有效降低全区居民楼院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有关要求:

1、区消防大队在125日前要将所有版面及资料发放到各街办(镇)。

2、各街办(镇)收到资料后两天内将资料发到各社区,同时将版面在各社区居民院落巡展,巡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宣讲。

3、各街办(镇)要认真组织中老年人等重点人员参观巡展,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各街办(镇),指导单位:区消防大队

(二)全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安全

以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以对隐患“零容忍、零迁就”的态度,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对疏散通道、自动消防设施等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严厉整治,确保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不出任何问题。

有关要求:

1、年底前区消防大队要对所管辖的重点单位完成一轮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发现和整改一批隐患,检查不能流于形式。

2、圣诞、元旦至春节前着重对商场、服装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企业等场所进行一轮专项检查,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增加的特点,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巡防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两会”期间着重检查涉会场所及周边单位,确保“两会”期间社会面的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 

(三)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要对辖区“九小场所”展开地毯式的排查,认真发现和整治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该下发整改通知书的要下发通知书,并对隐患进行跟踪检查,彻底消除。

有关要求:

1、各派出所要高度重视,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亲自上手,认真组织安排集中人员和时间认真开展这次工作。

2、每月至少完成辖区“九小场所”总数的30%的检查任务。检查过程中要逐门逐店进行排查,完善相关台账记录,发现的问题要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不走过场。

3、检查过程中遇到技术性问题区消防大队干警要进行实地指导。元旦、春节前区消防大队干警要与派出所联合组织两次“零点”行动,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的社会面安全。

责任单位:各公安派出所及各应急消防工作队

(四)开展居民院落小餐饮场所的排查整治和燃气泄露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回头看工作

要认真开展居民院落经营性小餐饮场所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燃料混用等现象,是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等。通过检查要发现和消除这类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要对燃气泄露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要确保智能角阀和燃气泄露报警器安装率使用率达到100%

有关要求:

1、检查过程中各街办(镇)要认真负责,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所有院落摸排检查。

2、从现在起对安装智能角阀和燃气泄露报警器的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新开店未安装的要及时安装到位,安装了未投入使用的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这项工作近期和春节要进行两次“回头看”。

责任单位:各街办(镇)

(五)全面开展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场所的检查

对全区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场所的检查要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对存在问题的液化气站、加油加气站等场所要依法下发相应的法律文书,督促整改隐患,确保这类场所的绝对安全。

有关要求:

1、年底前要完成全区所有易燃易爆场所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依法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短期内无法整改完的要依法停业整顿,直至问题整改完毕。

2、区安监局和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要求完成全面检查,同时加强协作,确保此类场所的绝对安全。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 

(六)继续抓好居民院落、废品收购站、建筑装潢工地排查整治

全面彻底清理居民院落、楼道、屋顶、地下室堆放的垃圾杂物。结合城乡清洁工程要求,组织社区集中清理一次院落、楼道内、屋顶、地下室的杂物,做到不留死角死面,根除火灾隐患。

全面检查整治废品收购站点。对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坚决取缔。

全面检查各类建筑装潢工地。要着重检查工地用火用电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在泡沫彩钢板建筑等问题,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等,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治到位。

有关要求:

1、各街办(镇)要迅速开展一次居民院落的垃圾杂物的清理行动,元旦、春节前再各组织一次清理行动,行动要有连续性,要见成效。

2、对废品收购站点的整治要彻底,避免反复整治不见成效的现象。

3、对已停工的工地要做好留守人员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各街办(镇),各社区(村),各公安派出所、各应急消防工作队配合

(七)全力做好“两会”、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全国、省、市“两会”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结合各地区实际,集中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对涉及的重点区域、宗教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社会面的安全稳定。

有关要求:

1、圣诞节、“两会”及重大节日期间,公安分局要安排好警力,加强教堂、商场、宾馆及涉会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圣诞节期间柳巷地区、朝阳街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专门方案。

2、抓好“零点”行动。行动中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该停业的要依法停业整顿,对相关责任人要该拘留的依法实施拘留。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区消防大队  

(八)开展“城中村”整治工作

要结合全市开展的“城中村”整治工作,全力加强我区城中村的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是东太堡、松庄、郝家沟地区。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各重点村要建立一支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要达到“有10名以上专(兼)职消防队员、有一个固定的执勤场所、有一台小型消防执勤车辆,有一批简易灭火器材和一台手抬机动泵、有一定经费保障”的基本要求。

有关要求:

1、各城中村要积极行动组建队伍,1210前保证队伍人员和执勤场所到位、简易灭火器材配备到位。春节前购置一台小型消防执勤车辆和手抬机动泵。

2、队伍组建过程中区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做好各方面的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郝庄镇、相关派出所,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

(九)开展高层住宅小区的排查整治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所有高层建筑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全面了解掌握高层住宅楼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凡是有条件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那些既无管理单位又存在严重问题的建筑,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采取针对性措施一一解决。

有关要求:

1、针对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区消防大队要依法下发法律文书督促管理单位积极维修,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2、对消防设施、器材丢失或人为损坏现象严重的住宅楼要督促管理单位补足补齐,正常运转。

3、要采取措施加强对高层住宅的管理。对没有管理单位又存在问题的高层住宅楼要提出行之有效地解决措施,逐步整改存在问题。切实解决一批老百姓近期举报突出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见到实效。各单位一把手要按照方案要求,亲自部署亲自抓,不走过场。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各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一批隐患,解决一批问题。

(三)加强检查,强力推进。要在不同的时间采取明察暗访、听取专门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凡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作为等,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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