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9-W00-1-2016-0004 | 发布机构: | 老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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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6-07-31 |
文号: | 关键字: | 老龄办,老年人,意外险 |
为深入贯彻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36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15〕50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我区养老保障体系,改善老年民生,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业务工作,迎泽区老龄办印发了3.5万份老年人办理意外险的通知下发到各社区。各社区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宣传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