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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下月20日截止

发布时间:2016-12-01

       我市2017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现在还能缴费吗?重度残疾成年人需不需要缴费?昨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人社部门,参保、续保缴费的截止日期是1220日,未参保续保的人员应当抓紧时间,在社区或街道办理。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正在进行,目前,全市参保续保人数已接近50万人,且仍在持续增长。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年总报销限额为4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年报销限额7万元,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年报销限额40万元。

       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如何报销?通俗来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先报销,报销不了的费用再由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准确来说,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按照规定,我市城镇居民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暂定为1万元,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包括医疗年度内二次补偿金额。医疗年度内首次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后,再次及多次住院的,居民大病医保起付线为零。2017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缴费由300元提高到330元,未成年人(大学生)缴费由60元提高到90元。不过,重度残疾成年人、成年低收入人群(60岁以上低保人群)、重度残疾未成年人三类人员参保不缴费。但是,应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到社区、街道办或者学校,主动出示相关证件,进行参保登记,这样即可享受相应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此外,针对流动人员参保的问题,我市规定,外地户籍在太原市居住30日及以上者,是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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