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9-W08-1-2016-0001 | 发布机构: | 老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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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6-01-20 |
文号: | 关键字: | 2015,政务信息,方案 |
迎泽区老龄办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的通知》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15年迎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迎政办发〔2015〕59号)的有关精神,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5年,迎泽区老龄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遵守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负责,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成了区、街道办事处(镇)、社区(村)三级信息报送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老龄办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mobile.48365365.com》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mobile.48365365.com》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在办公室显著位置,通过张贴信息等方式公开有关信息。3、对老年群众的疑问及时通过在社区张贴告示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4、要求社区(办事处)在显著位置设置老年证办事流程。5、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老年工作信息,宣传《老年法》及迎泽区老年人的精神风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有关老年人生活、娱乐的信息。2015年共公开信息23条,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及时公开了经过批准的预算、决算,细化了决算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也进行了细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迎泽区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量不大,对街道(镇)、社区(村)老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
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老年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街道(镇)、社区(村)老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迎泽区老龄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