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β00-1-2016-0006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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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6-10-12 |
文号: | 关键字: | 检查 ,公告 |
检查公告
根据《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财监[2016]8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太原市热嘉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区农业委员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一、太原市热嘉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申报的区级配套资金大于实际需要的资金,造成区级配套资金闲置;
2、申请报告中的建筑面积与中标建筑面积不一致(单位已写出情况说明);
3、管理费用中工资所占比重比较大。
二、太原市迎泽区农业委员会
1、该单位会计不具有会计证;
2、该单位会计账簿不规范;
3、该单位往来款挂账时间较长。
太原市迎泽区财政局
201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