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44-β00-1-2015-0001 | 发布机构: | 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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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17 | 更新时间: | 2015-06-04 |
文号: | 关键字: | 养老院 |
为认真吸取河南平顶山鲁山县一老年康复中心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全面提高弱势群体预防火灾的能力,为老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连日来,迎泽区政府组织区安监、民政、消防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养老院、老年公寓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人员重点对老人宿舍、餐厅、活动室、休息室等场所进行了检查,认真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日常防火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保养、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养老院管理人员的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掌握程度进行了抽查。同时,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告诫老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不能在床上吸烟,平时生活中用火、用电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并叮嘱管理人员要教会老人们基本的用电、防火常识;对于记忆力不好、行动不便、常年卧床不起的老人,要尽可能的安排专人照料,一旦发生意外,能够及时的将他们疏散到安全地带;老人的用火、用电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一些陈旧的电器和燃气产品要及时更新等。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求养老院负责人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鲁山县老年康复中心火灾事故教训,真正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真正消除老年人身边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真正为老年人提供一个绝对安全的生活环境。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联合各部门深入辖区养老院等弱势群体存在机构开展集中检查,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消除了养老院、老年公寓存在火灾隐患,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提高了单位员工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弱势群体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