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敏同志任命职务的通知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接迎人发〔2015〕2号文件通知,经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迎泽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敏同志为迎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