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4-W19-1-2015-0006 | 发布机构: | 柳巷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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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3 | 更新时间: | 2015-01-08 |
文号: | 关键字: |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救助?
领证独生子女家庭、政策内领证两个子女家庭及现无子女家庭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患有恶性肿瘤;
2、患有白血病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3、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4、重要器官移植(心脏移植、肺脏移植、肝脏移植)术。
二、应准备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1份,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初审,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受理。
四、如何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救助?
1、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初审;
3、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全部需要补正的材料;
4、县(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五、优惠政策是什么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发放一次性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