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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2006-2020年)

索引号: 045-W16-1-2014-0001 发布机构: 国土分局
已阅读: 15 更新时间: 2014-12-30
文号: 关键字: 总体规划

    前 言 一、乡域概况 郝庄镇位于迎泽区中部和东部。东临榆次区和寿阳县,西接迎泽区文庙、桥东街道办事处,南毗榆次区及小店区黄陵乡,北靠杏花岭区杨家峪、中涧河、小返乡,是迎泽区唯一的乡镇级建制。土地总面积87.80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郝庄村。2005年总人口35000人,其中:城镇人口18449人,农村人口16551人。 郝庄镇地形东高西低,东部为土石山区,海拔一般为1200-1400米,地形复杂,沟壑较多;西部为黄土丘陵阶地区和冲积平原区,黄土丘陵区海拔1000-1200米,冲积平原区多在1000米以下。本镇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日照2675.8小时,年平均气温平原为9.6℃,山区为7-9℃,年平均降水500毫米左右,平均无霜期东部山区125-140天,西部丘陵及平原区160天,气候干燥,十年九旱。土地以淡褐土性土、山地褐土为主,农作物以秋粮为主,属一年一熟区。本镇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石膏、石灰石、耐火粘土、铁矿、铝土矿等。 郝庄镇是迎泽区唯一的乡镇级建制,辖29个行政村。东部、中部地多人少,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具有发展农林牧业及工业的较好条件;西部地处迎泽区中心城区,具备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的优越条件。 2005年全镇社会经济总收入139208.95万元,其中:农牧业收入715.59万元,占全镇总收入的0.51%;工业收入41728.4万元,占29.98%;建筑业收入4930.2万元,占3.54%;交通运输业收入4746万元,占3.41%,商业饮食服务业收入62337.56万元,占44.78%;其它收入24751.2万元,占17.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81元,2005年粮食总产量仅40.1万公斤,按统计播种面积计算每亩平均53.47公斤,全镇农业人口人均24.23公斤。 二、规划目的 随着郝庄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用地规模的扩大,《迎泽区郝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已基本上不能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对本轮规划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照《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有关要求,编制《迎泽区郝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三、规划任务 1、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2、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3、划定土地用途区,提出各用途区的管制规则,统筹安排各区域用地; 4、安排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用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用地时序; 5、分解落实市级规划控制指标,指导乡镇规划编制; 6、提出规划实施措施。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5、《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6、《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10、《关于做好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办发〔2010〕312号) 11、《太原市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太原市迎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 五、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郝庄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87.8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 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05年底,郝庄镇土地总面积为8779.6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575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56%;建设用地面积161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44%;其他土地面积1404.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00%。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863.8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01%;园地面积为379.2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59%;林地面积为4236.8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3.61%;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76.2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80%。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为997.3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1.59%;农村居民点用地322.2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9.90%;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98.3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12.25%;交通水利设施用地为83.1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1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8.1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12%。 其他土地中,荒草地、沙地和裸地等自然保留地面积1394.3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9.29%;以水面和滩涂为主的水域用地为10.0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0.71%。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其中林地比重高 从现有的土地利用结构情况来看,农用地面积5756.07公顷,占镇土地总面积的65.56%,其中林地面积为4236.82公顷,在农用地结构中的比例最大,达到73.61%,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8.26%。 2、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比重大 随着郝庄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村建设加快步伐。现状土地利用结构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规模比重较高,2005年郝庄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517.8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比例高达93.74%。 3、待开发未利用土地比重大 郝庄镇其他土地面积为1404.34公顷,其中:河流、湖泊等水域面积仅10.00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达1394.3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9.29%,待开发的未利用地面积较大。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减少严重 根据郝庄镇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585.03公顷,2005年现状耕地面积减少到863.85公顷,耕地规模减少速度过快,东部主要用于农业结构调整种植果树,西部主要是公路、工矿等建设占用城乡结合部质量较好的耕地。因此,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和治本之策,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扭转人口增加,耕地大量减少的趋势。 2、土地利用水平较低 全镇土地平均质量差,资金投入不足,科技应用和管理水平不高,造成土地利用水平较低。耕地中梯田、坡地多,水浇地、沟川地少,且高标准梯田比例小,基本农田建设力度不够,产量低而不稳;林地中经济林比重小,有林地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差;建设用地人均占地面积大,土地集约程度低。因此,加大土地投入,全面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也是今后经济发展和本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 3、耕地后备资源较少 本镇大部分土地属丘陵山区,山高坡陡,地块较破碎,未利用地虽多但符合开发条件的后备资源尤其是耕地后备资源较少,而且开发难度较大。因此,应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增加林草地面积,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挖掘已利用土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第二章 规划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至2020年,郝庄镇总人口数达到12.10万人,城镇人口按每年12.65%的速率递增,到2020年城镇人口总数11.0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91.24%;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全镇社会总产值达到156.96亿元,年均递增15.07%,农业总产值达到6364.54万元,年均递增14.22%。 二、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方向 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城乡土地整体利用的观念,统筹安排与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保障郝庄镇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确保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缩小郝庄镇中心城区与东部山区之间的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农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农用地产出率。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城镇用地理性增长和存量建设用地集约挖潜。 积极采取内部挖潜、边缘控制等节地措施,整顿现有零散分布的村镇用地,加大旧城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工程,引导农民向城区集聚,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 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推进农用地功能多元化,实现农地资源保护从单纯的耕地数量平衡向数量、质量保护和生态保护全面发展。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塑造东部山区生态化田园城乡景观,促进土地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的可持续土地生态系统演变。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主要调控指标 1、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0.75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9.61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77.19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2228.21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25.93公顷。 2、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793.62公顷。 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642.78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33.50公顷。 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划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为173.87公顷。 3、效率指标 降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水平, 2005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646.28平方米/人,规划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降为174.45平方米/人。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一、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调整 2005年全镇农用地面积575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5.65%;2006-2020年净减431.61公顷,2020年农用地5324.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0.65%。 耕地——规划2006-2020年耕地净减少93.1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补充耕地173.87公顷;农用地内部调整减少耕地33.4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33.50公顷。规划2020年耕地面积为770.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8%。 园地——规划2006-2020年园地面积净减少322.1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308.19公顷,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减少13.93公顷。2020年园地面积57.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5%。 林地——规划2006-2020年林地面积净减少37.81公顷,其中: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减少80.8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60.95公顷;土地开发增加林地70.48公顷,退耕还林33.47公顷。2020年林地4199.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83%。 其他农用地——规划2006-2020年其他农用地净增加21.4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40.14公顷,整理为耕地9.54公顷;工矿用地复垦增加其他农用地7.40公顷,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增加其他农用地49.58公顷,土地开发增加其他农用地14.12公顷。2020年其他农用地297.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9%。 (二)建设用地调整 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161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44%;2006-2020年净增757.94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2377.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08%。 城镇工矿用地——规划2006-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净增加730.30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净增加737.87公顷,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净减少7.57公顷。减少流向主要为工矿用地复垦,面积为11.92公顷;新增城镇工矿748.92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925.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4%。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2006-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少19.98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居民点7.76公顷,作为存量建设用地转用3.98公顷,复垦为耕地23.76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302.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4%。 交通水利用地——规划2006-2020年净增48.24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用地36.94公顷,建设用地内部流转增加交通水利用地11.30公顷。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13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 其他建设用地——规划2006-2020年净减少0.62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7.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0%。 (三)其他土地调整 2005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1404.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00%;2006-2020年净减少326.33公顷,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1078.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8%。 水域——规划2006-2020年全镇水域面积净减少1.13公顷,减少流向主要为新增建设占用,规划至 2020年水域面积8.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0%。 自然保留地——规划2006-2020年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净减少325.2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175.4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149.71公顷。规划至 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1069.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8%。 二、布局优化 针对郝庄镇土地利用的特点,结合迎泽区构造“西城中田东林、一核两轴一中心”的空间结构的契机,在保障生态安全用地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耕地与基本农田,优化安排城镇用地,集聚布局产业用地,推动农村居民点优化布局,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农用地重点安排在中东部地区。东部重点安排林业用地,推进山林绿化,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构筑迎泽区绿色生态屏障。中部地区重点安排农业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适当集中连片,抓好中低产田与果园的改造,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有重点地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园区;同时合理安排重点村庄和产业基地建设,优先安排好新沟村枣园片区及物流园区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郝庄镇西部地区,重点安排城镇和工业及各项基础设施用地,高效率、集约化地建设各类城镇,科学划定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优先安排好落于迎泽区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内的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本着生态优先,兼顾发展的原则,规划期间避免其他土地大规模开发,以生态优先为原则,适度有序地开发其他土地。 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保护 1、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耕地减少的因素包括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毁地,规划2006-2020年郝庄镇耕地共减少266.97公顷。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随着郝庄镇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对耕地保护造成很大压力。为落实耕地保护的目标,必须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扭转优质耕地减少过快的趋势。规划2006-2020年,郝庄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得多于233.50公顷。 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的结构调整,科学安排生态退耕。规划期间确保不因农用地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鼓励通过财政支付转移机制、市场机制等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规模的方向进行。至2020年,农用地结构调整造成耕地减少规模控制在33.47公顷以内,主要为退耕还林。 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必须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的数量。 2、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来实现新增耕地,实行“先补后占”的责任制,加大耕地补充力度。规划2006-2020年耕地增加的面积为173.87公顷。 合理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规模。通过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建设用地复垦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切实完成耕地补充任务。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47.84公顷,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增加耕地6.86公顷,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28.28公顷,其他土地开发补充耕地90.89公顷。 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减少93.10公顷,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770.7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78%。 (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要求,依据农用地分等成果,考虑新增建设对耕地的占用、耕地分布的集中连片度以及耕地的生态功能等因素,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此基础上,对布局不合理的基本农田进行必要调整,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规划调入的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前头河村、小山岩村、捐子沟村等,调入基本农田总规模70.31公顷。规划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占道村、新沟村、港道村、水峪村等,调出基本农田总规模70.68公顷。 规划至2020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9.61公顷。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划期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签订保护责任制,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 2、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3、搞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地整理及中低产田的改造;健全和完善农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禁止广种薄收等掠夺性经营和抛荒土地;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多施有机肥培肥地力,提高土壤质量和土地的生产力,做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建设用地安排 围绕提高郝庄镇建设用地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确保建设用地的使用节约集约。 (一)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强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调控。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规划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93.62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756.6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和其他建设用地36.94公顷。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77.19公顷,其中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930.42公顷。 (二)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在积极保障市区重点建设用地的同时,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74.45平方米/人以内,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三)逐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加强农村居民点整理,通过城中村改造,挖掘农村居民点潜力,提高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程度。建立相对集中的中心村—基层村布局模式,改变农村居民点分散、无序发展的局面。 对于纳入城中村改造工程的村庄,要做好拆迁归并安置工作,对城区内的村庄按照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规定农村居民点,形成大的农村居住区;远郊山区的农村地区,尤其是禁止建设区内的村庄,应加强搬迁与异地安置力度,做好宅基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规划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02.28公顷,2006-2020年净减少19.98公顷;其中规划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20.32公顷,2006-2010年净减少1.94公顷。 三、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一)保障生态基础设施用地 充分发挥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加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等土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稳步增加生态功能用地比重。 重点加强建设自然保护区、旅游和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封山育林地和生态公益林等维护全区生态安全和改善生态服务功能的基础性生态用地区域,有效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稳步推进张家河村、新沟村东的万亩生态园和松小线公路、东环线高速路两侧的生态绿化林带建设。积极构建城乡生态建设区,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的无序蔓延,避免城市集中连片发展。 (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不断加强环保整治和绿化建设,大力实施东山天然林保护工程,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城镇东部生态屏障。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扩大有林地面积。有效兼顾林地的生态功能与经济建设的双重效益,采伐量不得超过林木生产量,实现森林资源稳定增长。规划期间抓好植树造林工作,土地开发补充林地70.48公顷,保持全镇林地面积基本稳定。 (三)构建环境友好型生态安全格局 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生态安全格局,形成以山林、草地和耕地为支撑,以城镇村绿化隔离带和交通干线绿化带为联结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合理布局各类产业用地,逐步促成并维护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四、土地整治安排 (一)土地整治内容 调整优化各类用地结构,积极开展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后备宜耕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的复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城乡增减挂钩工作,有效实现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土地整治项目 1、土地整理 充分挖掘低效用地和废弃土地的潜力,搞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质量较好的要优先整理成为耕地。规划期间郝庄镇土地整理集中在中部及东部地区的孟家井村、后麻地沟村和沟北村等。规划期间,全镇共对1764.23公顷土地进行整理,整理出有效农用地137.75公顷,其中补充有效耕地54.70公顷。 2、土地开发 根据土地适宜性,在不破坏生态环境条件下,适度开发后备宜耕土地资源。郝庄镇可开发用地以荒草地和裸地为主,集中在镇东部的董家庄村、孟家井村和占道村等。 规划2006-2020年全镇土地开发总规模175.49公顷,补充耕地90.89公顷,补充林地70.48公顷,补充其他农用地14.12公顷。 3、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主要是工矿开采及砖瓦窑破坏的土地复垦。郝庄镇的工矿废弃地较多,具有一定的土地复垦潜力,主要分布在镇东部山区,包括张家河村、柳沟村等。规划期间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快闭坑矿山、采矿塌陷等废弃地的复垦。规划2006-2020年全镇土地复垦规模35.68公顷。通过复垦,补充耕地28.28公顷,补充其他农用地7.40公顷。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规划期间郝庄镇将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行农村居民点用地拆旧区面积为23.76公顷,安置区用地面积为11.44公顷,建新区面积为12.32公顷。 拆旧区主要分布在东北部山区的捐子沟村、沟北村、大窑脑村等村庄,补充耕地23.76公顷。通过新建居民点实现对拆迁村庄居民的安置,主要集中布局在镇西部城郊的新沟村、马庄村和董家庄村,安置区总面积11.44公顷,占用耕地2.78 公顷。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增加建设用地节余指标主要用于满足郝庄镇城区城镇用地的发展,用地项目为城中村改造住宅小区建设、福利院建设和港道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新沟村、店坡村、水峪村和港道村,城镇建新区总面积12.32公顷,占用耕地0.90公顷。 (三)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1、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有关的各项制度,加强组织与领导,强化项目管理,使土地开发整理列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2、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落实责任和目标,明确考核标准。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将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的重点项目落实到责任人,切实履行项目监督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和上报问题并进行追踪解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地进行。 3、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系,加强资金管理,并实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奖惩制度。开辟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资渠道,建立资金审计制度,实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鼓励个人和单位按规划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工作,成果较好者予以一定奖励。 五、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一)村庄改造项目 为提升郝庄镇城镇化水平,整合优化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期内配合好太原市和迎泽区的村庄改造工程,重点保障位于允许建设区内马庄村、店坡村、枣园村的133城中村安置改造工程用地,项目总规模为56.2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8.18公顷。 (二)交通运输项目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和完善。 规划期内落实国家级、省级重点铁路、公路等主要建设项目。公路重点项目包括307国道改建、东峰路(朝阳街-龙城大街)扩建等,项目规模为42.56公顷。规划期内,新增交通用地占用耕地5.10公顷。 (三)能源电力项目 主要为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包括110千伏迎泽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王家峰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枣园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松庄输变电工程、110千伏老军营输变电工程等重点能源建设项目,项目规模为2.66公顷。 (四)城镇工矿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项目主要包括松庄村、水峪村及马庄村物流园区及工业园区用地,项目总规模为87.5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7.91公顷。 (五)环保设施项目 规划期内保障环保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主要包括特种垃圾焚烧炉改建工程、垃圾再生利用工程、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等环保设施项目,项目规模为17.33公顷。 (六)风景旅游项目 规划期内保障风景旅游项目用地需求,主要旅游项目包括北齐徐显秀壁画馆和遗址公园和双塔景区改造建设项目,北齐徐显秀壁画馆和遗址公园项目占地规模为30公顷,双塔景区改造建设项目总规模为2公顷。 第五章 土地用途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土地用途分区 依据郝庄镇土地资源特点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基于土地用途和管制措施的差异性,将全镇划分为八类土地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到2020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588.3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70%,郝庄镇基本农田面积489.61公顷。该区主要分布在捐子沟村、孟家井村、占道村、东祁家山村等,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区内现有其他各类非农建筑物、构筑物不允许改建或扩建,鼓励其搬迁;建筑物、构筑物废弃拆除的,其土地要及时复垦为耕地; 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各类非农建设确需占用的,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审定与批准,实行“占一补一”政策,必须开发复垦出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否则必须缴纳耕地开垦费; 3、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擅自占用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并限期恢复。 (二)一般农地区 到2020年,郝庄镇的一般农地区面积372.8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25%,主要分布在新沟村、占道村、西祁家山村等。一般农地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不得随意占用或荒芜农用地,不得擅自转变用途;控制区内耕地转变用途,农用地结构调整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 2、限制各项建设占用区内土地,如确需占用的,需按规定进行规划调整,建设占用耕地必须经依法审批;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弃耕抛荒的,集体组织应及时收回其经营权; 4、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区内现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等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或者调整为耕地,提高本区土地利用率,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林业用地区 到2020年,郝庄镇林业用地区总面积为4255.6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8.47%,主要分布在孟家井村、张家河村等。林业用地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林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严格控制林业用地区零散耕地改变用途,但为改善生态环境,确需退耕还林的除外; 4、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它各种防护林用地。 (四)城镇建设用地区 本区空间分布上主要包括郝庄镇的城区和已批准的近期建设用地区域。2020年,本区面积1859.0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1.17%,主要分布于东太堡村、王家峰村、马庄村、郝庄村等。城镇建设用地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应十分注重存量土地的内涵挖潜,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继续使用,不得荒芜,严禁圈而不用、闲置浪费; 4、区内闲置建设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主要分布在松庄村、水峪村、店坡村等,总面积312.48公顷,占郝庄镇土地总面积的3.56%。村镇建设用地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村镇建设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村镇规划; 2、村镇建设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应当逐步缩小,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之内; 3、村镇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废弃地,除撤村并点等建设外,原则上不得新增建设用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和劣质耕地,严禁在村镇建设区以外新增用地用于村镇建设; 4、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和村庄改造,将其他用地区内零星分布的村庄和乡镇村企业,向村镇建设区内集中; 5、区内土地利用要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标准,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六)独立工矿区 2020年,郝庄镇独立工矿区面积196.8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24%,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山区的沟北村、港道村以及水峪村等。独立工矿用地区用地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相关行业、产业的选址和建设要求。 2、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4、区内独立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独立建设用地总规模。 (七)风景旅游用地区 规划2020年,郝庄镇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2.5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3%,主要分布在松庄村和王家峰村。风景旅游用地区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八)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规划2020年,郝庄镇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15.8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8%,主要分布在东北部山区的沟北村。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5、加强区内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水源,禁止破坏、污染水源。禁止区内任何城乡建设用地新增。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期间因地制宜地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用地边界,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即城乡建设用地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至2020年郝庄镇允许建设区总面积为2322.62公顷。主要分布在东太堡村、王家峰村、店坡村等。具体分布情况见郝庄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允许建设区空间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规划期末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23.47公顷,主要分布在马庄村、新沟村、松庄村等。具体分布情况见郝庄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有条件建设区空间管制规则: 1、城乡建设不得突破有条件建设区; 2、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允许建设区的布局调整,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4、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该区域主要分布在孟家井村、占道村、观家峪村等,总面积6317.69公顷。具体分布情况见郝庄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限制建设区空间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分布在东北部山区的沟北村,总面积为15.88公顷。具体分布情况见郝庄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禁止建设区空间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划入区内的其他土地应按保护区的要求减少人为活动因素,调整到自然利用状态。 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一、合理规划村镇建设体系 合理规划村镇建设体系,提高土地利用集约水平,各行政村应按照分区发展、功能互补的思路,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郝庄镇是迎泽区唯一的乡镇级建制,部分村庄已经处于迎泽区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内。规划期间,结合迎泽区产业发展导向,做好郝庄镇中心城区和其他各村的土地利用控制,有效促进郝庄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期内,郝庄镇中心城区内的土地全部被规划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917.3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730.62公顷。规划期间,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内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和城中村安置改造等重点城镇建设项目以及重要交通建设和重点能源等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合理布局各类用地,推进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期内,郝庄镇中心城区外各村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63.00公顷,其中新增城乡用地38.75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别为22.41公顷、0.31公顷、8.27公顷和7.76公顷,用于松庄村和赵北峰村等村的城镇建设用地、张家河村独山矿建设用地、港道工业用地建设、敬老院建设用地、董家庄农村居民点扩建和店坡农村居民点新建;新增交通用地24.25公顷,用于东峰路、孟家井物流中心和张家河物流中心建设。 二、确保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的落实 根据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各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将全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具体的地块,强化村级土地利用调控职责。 规划期间将全镇耕地770.75公顷,基本农田489.61公顷的保护指标按照各村实际分配落实到各行政村,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实现,郝庄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捐子沟村(59.08公顷)、东祁家山村(48.77公顷)、孟家井村(47.64公顷)、占道村(46.89公顷)等。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务必严格执行。各村之间做好用地协调工作,结合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合理调整优化各类用地结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村,要严格落实,不得突破。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行政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 1、确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调控中的主导地位,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严格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控制措施。规范化土地利用规划的修改程序,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 2、强化执法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在全镇推行执法情况复查复核制、奖惩制、部门执法责任制、定期汇报制,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效率不高的现象。 (二)完善政策制度 1、本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并纳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计划,同步实施,严格执行。 2、实行政府领导实施规划的目标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监督,形成约束机制,使有关部门在审批土地资源开发、土地利用转换和建设项目时,认真执行审批程序,严格依法办事。 (三)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1、建立规划许可制度。实行规划调整与修改、土地用途转用、基本农田划定、占用耕地与基本农田许可证、占用其他土地、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等许可制度。 2、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城镇、村镇建设规划、部门用地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相抵触的,必须在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与布局的控制下,进行修编并服从本规划。 3、完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占用其他土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和供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其他土地占用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 二、经济措施 (一)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补偿机制 1、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的补偿机制,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实行保护责任和财政补贴相挂钩,引导社会资金向耕地保护突出、基本农田建设出众的地区流动。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我区的耕地保护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利用经济激励机制调动我镇保护耕地、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2、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用于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对集体和个人实施的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新增耕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及各种优惠政策扶持。 (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市场机制 建立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土地利用的积极作用,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的税费征收的调节力度,引导建设用地整合,提高用地效益;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使用税等加强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提高土地保有成本,以经济杠杆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三、技术措施 (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信息化管理 建立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为实施和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依据和保障。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郝庄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利用规划效率。 (二)建立规划实施评价的技术体系 建立对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实行程度的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规划对象及其环境所产生影响的评价、规划本身的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的系统的客观分析的技术体系。采用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定量和定性有机结合的评价方法。评价应符合郝庄镇的客观实际。 (三)加强土地利用变化的监测与动态管理 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动态监测上报制度,强化对基本农田监测手段,对高产、稳产优质良田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及时进行日常地籍变更,建立完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状况地块档案,对当年发生变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及时统计汇总并报告上级政府部门;建立日常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及时掌握耕地的变化情况,实施耕地保护的日常动态监管。 (四)加强土地管理基层业务人员技术培训 加大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为郝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及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四、社会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规划宣传、普及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使社会大众树立“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思想,形成依法依规、合理用地的社会风尚。 (二)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和听证制度 不断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听证制度,积极采纳社会各界人士所提出的意见,充分顾及各种利益群体的基本目标。在协调、统一、全局最优的原则下对规划做出相应调整。 附表: 表1 郝庄镇主要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规 划 目 标 / 指 标 内 容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一、总量指标类         1   耕地保有量 (公顷) 863.85 830.86 770.75 2   基本农田面积(规划期) (公顷) 489.98 489.61 489.61 3   园地面积 (公顷) 379.2 210.65 57.08 4   林地面积 (公顷) 4236.82 4226.88 4199.01 5   建设用地总规模 (公顷) 1619.25 1930.42 2377.19 6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1517.89 1813.76 2228.21 7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公顷) 1195.63 1493.44 1925.93 8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101.36 116.66 148.98 二、增量指标类   (规划期:2006-2020年)合 计 9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793.62 10 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 (公顷) 642.78 11     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 (公顷) 233.50 12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公顷) 173.87 13   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 (公顷) 28.28 三、效率指标类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14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平方米) 645.13 443.41 174.45                     附:上级规划下达的主要指标(目标) (单位) 面 积 指标属性 ①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2020年) (公顷) 749.99 约束性 ②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期间) (公顷) 489.61 约束性 ③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规划期内) (公顷) 769.86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 (公顷) 229.82 约束性 ④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规划期内) (公顷) 150.11 预期性       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 (公顷) 4.52 预期性 表2 郝庄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项 目 2005 年 规划基期 规划期(2006-2020年) 2020 年 规划目标 期内增加 期内减少 净增减(±) (公顷) (%)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 土地总面积 8779.66 100.00% 1157.82 1157.82 0.00 8779.66 100.00% (一) 农 用 地 合 计 5756.07 65.56% 348.92 780.53 -431.61 5324.46 60.65% 1. 耕 地 863.85 9.84% 173.87 266.97 -93.10 770.75 8.78% 2. 园 地 379.20 4.32% 0.00 322.12 -322.12 57.08 0.65% 3. 林 地 4236.82 48.26% 103.95 141.76 -37.81 4199.01 47.83% 4. 牧 草 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 其 他 农 用 地 276.20 3.15% 71.10 49.68 21.42 297.62 3.39% (二) 建 设 用 地 合 计 1619.25 18.44% 808.90 50.96 757.94 2377.19 27.08% 1.城乡 建 设 用 地 小 计 1517.89 17.29% 760.66 50.34 710.32 2228.21 25.38% ① 城 镇 用 地 997.33 11.36% 744.32 6.45 737.87 1735.20 19.76% ② 农 村 居 民 点 322.26 3.67% 7.76 27.74 -19.98 302.28 3.44% ③ 采 矿 用 地 103.05 1.17% 0.31 12.02 -11.71 91.34 1.04% ④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95.25 1.08% 8.27 4.13 4.14 99.39 1.13% 2.交通 水 利 用 地 小 计 83.19 0.95% 48.24 0.00 48.24 131.43 1.50% ① 交通 运输 用地 80.75 0.92% 48.24 0.00 48.24 128.99 1.47% ② 水利 设施 用地 2.44 0.03% 0.00 0.00 0.00 2.44 0.03% 3.其他 建 设 用 地 小 计 18.17 0.21% 0.00 0.62 -0.62 17.55 0.20% ①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2.71 0.03% 0.00 0.17 -0.17 2.54 0.03% ② 特 殊 用 地 15.46 0.18% 0.00 0.45 -0.45 15.01 0.17% (三) 其 他 土 地 合 计 1404.34 16.00% 0.00 326.33 -326.33 1078.01 12.28% 1.水域 小 计 10.00 0.11% 0.00 1.13 -1.13 8.87 0.10% ① 河 流 水 面 10.00 0.11% 0.00 1.13 -1.13 8.87 0.10% ② 滩 涂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自然保留地 1394.34 15.88% 0.00 325.20 -325.20 1069.14 12.18% 表3 郝庄镇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乡 镇 名 称 2005年 基 期 面 积 2006-2020年(规划期间) 2020年 规 划 保有量 附: 不考虑“挂钩”及矿业用地整合时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 1.增加耕地 2.减少耕地 期 内 净增减 (±) 合 计 ①土地 整 理 ②土地 复 垦 ③土地 开 发 ④农用地结构调整 合 计 ①建设 占 用 ②生态 退 耕 ③ 灾 毁 郝庄镇 863.85 173.87 47.84 28.28 90.89 6.86 266.97 233.50 33.47 0.00 -93.10 770.75 750.67 附: 年均量 — 11.59 3.19 1.89 6.06 0.46 17.80 15.57 2.23 0.00 -6.21 — — 表4 郝庄镇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规划表 单位:公顷 乡 镇 名 称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规模 园地规模 林地规模 牧草地规模 2005年 2020年 2005年 2020年 期内净增减 (±) 2005年 2020年 期 内 净增减 (±) 2005年 2020年 期 内 净增减 (±) 建设用地总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现状规模 规 划 规 模 现 状 规 模 规 划 规 模 现 状 规 模 规 划 规 模 城乡建 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 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 郝庄镇 489.61 1619.25 1517.89 1195.63 2377.19 2228.21 1925.93 379.20 57.08 -322.12 4236.82 4199.01 -37.81 0.00 0.00 0.00 表5 郝庄镇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综合) 单位:公顷 总 计 1.城镇建设 2.村庄建设 3.工矿建设 4.其他建设 5.交通建设 6.水利建设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793.62 642.78 233.50 740.34 602.58 226.33 7.76 6.01 2.07 8.58 6.22 0.00 0.00 0.00 0.00 36.94 27.97 5.10 0.00 0.00 0.00 表5-1 郝庄镇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落实上级下达指标) 单位:公顷 总 计 1.城镇建设 2.村庄建设 3.工矿建设 4.其他建设 5.交通建设 6.水利建设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769.86 627.71 229.82 721.63 592.36 222.88 5.76 4.01 2.07 5.53 3.37 0.00 0.00 0.00 0.00 36.94 27.97 5.10 0.00 0.00 0.00 表5-2 郝庄镇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挂钩”等指标) 单位:公顷 总 计 1.城镇建设 2.村庄建设 3.工矿建设 4.其他建设 5.交通建设 6.水利建设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用地 指标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占 耕地 23.76 15.07 3.68 18.71 10.22 3.45 2.00 2.00 0.00 3.05 2.8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表6 郝庄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任务表(综合) 单位:公顷 规划期(2006-2020年)土地整治 土 地 整 治 总规模 1.土地 开 发 规 模 2.建设 用 地 复 垦 3.农用 土 地 整 理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①工矿 用 地 复 垦 ②村庄 用地整 理复垦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1975.40 173.87 175.49 90.89 35.68 28.28 11.92 4.52 23.76 23.76 1764.23 54.70 表6-1 郝庄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任务表(落实下达任务) 单位:公顷 规划期(2006-2020年)土地整治 土 地 整 治 总规模 1.土地 开 发 规 模 2.建设 用 地 复 垦 3.农用 土 地 整 理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①工矿 用 地 复 垦 ②村庄 用地整 理复垦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1951.64 150.11 175.49 90.89 11.92 4.52 11.92 4.52 0.00 0.00 1764.23 54.70 表6-2 郝庄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任务表(“挂钩”等相关任务) 单位:公顷 规划期(2006-2020年)土地整治 土 地 整 治 总规模 1.土地 开 发 规 模 2.建设 用 地 复 垦 3.农用 土 地 整 理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①工矿 用 地 复 垦 ②村庄 用地整 理复垦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23.76 23.76 0.00 0.00 23.76 23.76 0.00 0.00 23.76 23.76 0.00 0.00 表7 郝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行政村序号及名称 土 地 总面积 基 本 农 田 保护区 一 般 农地区 林 业 用地区 城镇村 建 设 用地区     独 立 工 矿 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其 他 用地区 城镇建设 用 地 区 村镇建设 用 地 区 1 大窑脑村委会 189.43 17.06 4.57 143.84 0.00 0.00 0.00 1.27 0.00 0.00 22.69 2 店坡村委会 260.91 0.00 0.00 0.00 198.46 157.72 40.74 17.61 0.00 0.00 44.84 3 东祁家山村委会 339.81 56.86 23.26 250.99 0.02 0.00 0.02 0.08 0.00 0.00 8.60 4 东太堡村委会 379.83 0.00 0.00 0.00 379.83 379.83 0.00 0.00 0.00 0.00 0.00 5 董家庄村委会 340.27 3.16 4.71 297.90 5.32 0.00 5.32 0.17 0.00 0.00 29.01 6 港道村委会 282.56 38.71 10.33 166.60 21.75 7.10 14.65 23.38 0.00 0.00 21.79 7 沟北村委会 341.17 45.66 18.63 219.89 0.20 0.00 0.20 16.66 0.00 15.88 24.25 8 观家峪村委会 540.55 30.64 13.86 332.21 17.85 3.42 14.43 10.75 0.00 0.00 135.24 9 郝家沟村委会 106.43 0.00 0.00 0.00 106.43 106.43 0.00 0.00 0.00 0.00 0.00 10 郝庄村委会 195.87 0.00 0.00 0.00 195.86 195.24 0.62 0.00 0.00 0.00 0.01 11 后麻地沟村委会 96.88 3.29 11.12 79.84 0.00 0.00 0.00 0.22 0.00 0.00 2.41 12 捐子沟村委会 514.40 70.88 29.52 329.1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4.84 13 柳沟村委会 289.37 51.47 6.39 196.39 6.81 0.00 6.81 0.31 0.00 0.00 28.00 14 马庄村委会 264.65 0.00 8.16 0.00 227.05 196.80 30.25 16.70 0.00 0.00 12.74 15 孟家井村委会 785.72 60.87 24.75 521.10 27.05 0.08 26.97 46.94 0.00 0.00 105.01 16 前麻地沟村委会 176.72 3.12 3.82 104.07 2.69 0.00 2.69 0.74 0.00 0.00 62.28 17 前头河村委会 164.45 24.33 3.49 128.0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56 18 双塔村委会 82.53 0.00 0.00 0.00 82.53 82.53 0.00 0.00 0.00 0.00 0.00 表7 郝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续) 单位:公顷 行政村序号及名称 土 地 总面积 基 本 农 田 保护区 一 般 农地区 林 业 用地区 城镇村 建 设 用地区     独 立 工 矿 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其 他 用地区 城镇建设 用 地 区 村镇建设 用 地 区 19 水峪村委会 194.39 12.79 31.90 15.70 75.58 37.02 38.56 14.85 0.00 0.00 43.57 20 松庄村委会 258.54 0.00 0.03 0.00 236.83 172.85 63.98 0.33 1.50 0.00 19.85 21 王家峰村委会 266.64 0.00 0.00 0.00 246.37 245.31 1.06 14.33 1.03 0.00 4.91 22 西祁家山村委会 372.04 33.82 49.30 192.07 0.00 0.00 0.00 18.68 0.00 0.00 78.17 23 小山沟村委会 367.90 17.61 2.63 308.26 1.87 0.00 1.87 1.54 0.00 0.00 35.99 24 小山岩村委会 187.28 26.06 0.14 87.12 1.90 0.00 1.90 2.57 0.00 0.00 69.49 25 新沟村委会 618.04 24.34 36.57 284.08 175.32 149.28 26.04 6.80 0.00 0.00 90.93 26 枣园村委会 100.86 0.00 0.00 0.00 94.74 91.48 3.26 2.10 0.00 0.00 4.02 27 占道村委会 687.18 56.46 85.85 327.39 0.21 0.21 0.00 0.21 0.00 0.00 217.06 28 张家河村委会 311.34 11.21 3.62 270.98 7.57 0.00 7.57 0.42 0.00 0.00 17.54 29 赵北峰村委会 63.90 0.00 0.15 0.00 59.30 33.76 25.54 0.14 0.00 0.00 4.31 合 计 面积(公顷) 8779.66 588.34 372.80 4255.66 2171.54 1859.06 312.48 196.80 2.53 15.88 1176.11 比 例(%) 100.00% 6.70% 4.25% 48.47% 24.73% 21.17% 3.56% 2.24% 0.03% 0.18% 0.13 表8 郝庄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序 号 及 名 称 土 地 总面积 1.允许 建设区   2.有条件 建 设 区   3.禁止 建设区 4.限制 建设区 中心城区 城市允许 建 设 区 现 有 耕 地 1 大窑脑村委会 189.43 1.27         188.16 2 店坡村委会 260.91 238.14 194.92 22.11 1.59   0.66 3 东祁家山村委会 339.81 0.09         339.72 4 东太堡村委会 379.83 379.83 379.83         5 董家庄村委会 340.27 5.16   0.33     334.78 6 港道村委会 282.56 44.24   0.89     237.43 7 沟北村委会 341.17 16.86       15.88 308.43 8 观家峪村委会 540.55 27.51   1.09 0.94   511.95 9 郝家沟村委会 106.43 106.43 106.43         10 郝庄村委会 195.87 192.67 183.20 3.2 0.43     11 后麻地沟村委会 96.88 0.22         96.66 12 捐子沟村委会 514.40           514.4 13 柳沟村委会 289.37 7.12         282.25 14 马庄村委会 264.65 218.77 182.69 30.34 16.38   15.54 15 孟家井村委会 785.72 72.54   1.45 0.34   711.73 表8 郝庄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面积表(续)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序 号 及 名 称 土 地 总面积 1.允许 建设区   2.有条件 建 设 区   3.禁止 建设区 4.限制 建设区 中心城区 城市允许 建 设 区 现 有 耕 地 16 前麻地沟村委会 176.72 3.43         173.29 17 前头河村委会 164.45           164.45 18 双塔村委会 82.53 82.53 82.53         19 水峪村委会 194.39 73.26 16.96 17.16 11.3   103.97 20 松庄村委会 258.54 223.44 219.31 27.66 9.20   7.44 21 王家峰村委会 266.64 266.64 266.64         22 西祁家山村委会 372.04 18.68         353.36 23 小山沟村委会 367.90 3.41         364.49 24 小山岩村委会 187.28 4.48         182.8 25 新沟村委会 618.04 162.88 120.20 19.24 10.17   435.92 26 枣园村委会 100.86 100.86 100.86         27 占道村委会 687.18 0.43         686.75 28 张家河村委会 311.34 7.99         303.35 29 赵北峰村委会 63.90 63.74 63.74       0.16 合 计 面积(公顷) 8779.66 2322.62 1917.31 123.47 50.35 15.88 6317.69 比 例(%)   26.06% 21.45% 1.41% 0.52% 1.00% 71.53% 表9 郝庄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及建新区建设用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 政 村 序 号 及 名 称 一、挂钩拆旧区及土地复垦 二、挂钩建新区及项目建设用地安排 拆旧区 总面积     总 计 ① 挂钩建新区用地 ② 挂钩项目建设用地 图 斑 地 类 面 积   新增用 地面积   新增用 地面积   新增用 地面积   可复垦 耕 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农 用地   占耕地 占耕地 占耕地   合 计 23.76 23.76 23.76 23.76 15.07 3.68 18.06 11.20 3.68 5.70 3.87 0.00 1 大窑脑村 3.32 3.32 3.32                   2 东祁家山村 2.51 2.51 2.51                   3 沟北村 3.85 3.85 3.85                   4 后麻地沟村 2.18 2.18 2.18                   5 捐子沟村 5.56 5.56 5.56                   6 前头河村 0.97 0.97 0.97                   7 西祁家山村 2.45 2.45 2.45                   8 占道村 2.92 2.92 2.92                   9 新沟村       12.84 8.22 2.47 12.84 8.22 2.47       10 店坡村       0.63 0.63 0.12 0.63 0.63 0.12       11 马庄村       3.22 0.98 0.98 3.22 0.98 0.98       12 董家庄村       1.37 1.37 0.11 1.37 1.37 0.11       13 水峪村       2.65 1.02         2.65 1.02   14 港道村       3.05 2.85         3.05 2.85   表10 郝庄镇主要建设项目及用地规划表(落实上级规划指标类) 单位:公顷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建设性质 所在乡镇 序号与名称 所在村(居)委会 序号与名称 总用地 规 模 拟新增 用 地   附: 建设用 地类型 项目 级别 备 注 占 农 用 地   占耕地 1 南内环东延 2006-2020 扩建 1 郝庄镇 1 双塔村、王家峰村、赵北峰村 15.51 4.89 4.32 2.36 城镇发展     2 物流园区 2006-2020 新建 1 郝庄镇 2 马庄村、水峪村、赵北峰村 54.10 54.10 46.25 15.10 城镇发展     3 工业园区 2006-2020 新建 1 郝庄镇 3 松庄村、新沟村 33.47 33.47 24.77 22.81 城镇发展     4 城中村安置改造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4 店坡村、马庄村、枣园村、王家峰村 56.27 56.27 48.06 8.18 城镇发展     5 枣园片区住宅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5 新沟村 58.16 58.16 53.19 6.49 城镇发展     6 枣园新区三期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6 马庄村 59.14 59.14 43.60 16.14 城镇发展     7 东峰路 2006-2020 扩建 1 郝庄镇 7 店坡村、马庄村、王家峰村、枣园村 22.69 11.81 8.61 3.42 交通运输     8 307国道 2011-2020 改建 1 郝庄镇 8 孟家井、西祁家山、东祁家山、小山沟、前头河、张家河 19.87 19.48 16.64 1.67 交通运输     9 108国道东山过境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9   37.00 37.00 0.00 0.00 交通运输     10 武警道路连接线 2011-2020 改建 1 郝庄镇 10 港道村 0.47 0.12 0.09 0.01 交通运输     11 北齐徐显秀壁画馆和遗址公园 2011-2020 改建 1 郝庄镇 11 王家峰村         风景旅游     12 双塔景区改造建设项目 2011-2020 改建 1 郝庄镇 12 双塔村         风景旅游     13 迎泽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13   0.31 0.31     能源电力     14 王家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14 王家峰村 0.68 0.68     能源电力     15 枣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15 枣园村 0.68 0.68     能源电力     表10 郝庄镇主要建设项目及用地规划表(落实上级规划指标类-续) 单位:公顷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建设性质 所在乡镇 序号与名称 所在村(居)委会 序号与名称 总用地 规 模 拟新增 用 地 附: 建设用 地类型 项目 级别 备 注 占 农 用 地 占耕地 16 老军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16 0.31 0.31 能源电力 17 松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17 松庄村 0.68 0.68 能源电力 18 特种垃圾焚烧炉改建工程 2011-2020 改建 1 郝庄镇 18 2.00 2.00 公共设施 19 垃圾再生利用工程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19 13.33 13.33 公共设施 20 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20 2.00 2.00 公共设施 21 迎泽公园 2011-2020 扩建 1 郝庄镇 21 66.70 0.00 0.00 0.00 公共设施 22 敬老院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22 孟家井村 1.97 1.97 0.23 0.00 公共设施 合 计 445.34 356.40 245.76 76.18 表11 郝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建设项目及用地规划表(“挂钩”及矿业用地整合类) 单位:公顷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建设性质 所在乡镇 序号与名称 所在村(居)委会 序号与名称 总用地 规 模 拟新增 用 地   附: 建设用 地类型 项目 级别 备 注 占农用地   占耕地 1 港道工业用地建设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1 港道村 3.05 3.05 2.85 0.00 工业用地     2 福利院 2011-2020 新建 1 郝庄镇 2 水峪村 2.65 2.65 1.02 0.00 设施用地     合 计             5.70 5.70 3.87 0.00       表12 郝庄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 类项 目 规划基期面积 郝庄镇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规划期 间减少 规划期 间增加 净增减 规划期末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水域 自然保留地 土地总面积 8779.66                         1159.96 1159.96 0.00 8779.66 农用地 小计 5756.07                         780.53 348.92 -431.61 5324.46 耕地 863.85     33.47   226.33 2.07     5.10       266.97 173.87 -93.10 770.75 园地 379.20 13.93       300.04 2.39     5.76       322.12 0.00 -322.12 57.08 林地 4236.82 31.23     49.58 37.92 1.45   6.19 15.39       141.76 103.95 -37.81 4199.01 其他农用地 276.20 9.54       38.29 0.10   0.03 1.72       49.68 71.10 21.42 297.62 建设用地 小计 1619.25                         50.96 808.90 757.94 2377.19 城镇建设用地 997.33                 6.45       6.45 744.32 737.87 1735.20 农村居民点 322.26 23.76       0.37       3.61       27.74 7.76 -19.98 302.28 采矿用地 103.05 4.52     7.40         0.10       12.02 0.31 -11.71 91.3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95.25         3.32       0.81       4.13 8.27 4.14 99.39 交通水利用地 83.19                         0.00 48.24 48.24 131.43 其他建设用地 18.17         0.29       0.33       0.62 0.00 -0.62 17.55 其他土地 小计 1404.34                         326.33 0.00 -326.33 1078.01 水域 10.00         1.13               1.13 0.00 -1.13 8.87 自然保留地 1394.34 90.89   70.48 14.12 136.63 1.75 0.31 2.05 8.97       325.20 0.00 -325.20 10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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