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太原市迎泽区二○一○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已阅读: 9 更新时间: 2010-04-30
文号: 关键字: 二○一○,地质灾害防治,
    为预防和治理全区因自然作用、矿业开发和切坡修路等所引发的地面裂缝、地面沉降、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原则
    地质灾害的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绝大部分是由于强降雨引发。2010 年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是6 月—9 月四个月的主汛期。
三、主要类型及分布范围
    我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六种,即: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泥石流。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1、郝庄镇张家河村为地面崩塌、裂缝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形成主要原因为煤矿大面积回采和地下水位下降;
2、郝庄中学职工宿舍为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形成主要原因为人为工程活动;
3、松小线为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形成主要原因为修路和采煤;
4、郝庄镇大窑垴村、观家峪村、新沟村为塌陷、裂缝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形成主要原因为采煤。上述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我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重点区域。
(二)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一般区域
    城区范围内主要地质灾害为防空洞失修而引发的地面塌陷。
四、防治职责及体系建设
(一)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职责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国土、建管、交通、水务、安监、人防、各街办(镇)等重点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特别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大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的力度和密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1、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会同城建、水务、交通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2、郝庄镇负责对张家河村、郝庄中学职工宿舍、大窑垴村、观家峪村等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
3、安监部门负责对郝庄镇矿山企业地质灾害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
4、交通部门负责对松小线及两侧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
5、智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西祁家山石灰石矿对区域内的矿渣进行巡查,保障矿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矿区生产的正常进行,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体系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有关部门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布,同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或者组织搬迁,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所属的街办(镇)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其它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要立即转报所属街办(镇)和国土资源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规定,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街办(镇)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地质灾害发生后,各街办(镇)要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将灾情和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政府,同时还要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各街办(镇)要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抢险救灾结束后,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需要,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组长是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各街办(镇)党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具体责任。
五、具体要求
(一)编制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度
    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城建、水务、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国有矿山企业及其它各有关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拟订本单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建立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值班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地质灾害情况,确保汛期地质灾害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建立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各街办(镇)、大、中矿山企业及其它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地质灾害的汛期值班制度。
    迎泽区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室设在国土分局,值班电话:0351-7553357,实行24 小时值班,负责全区各有关单位及基层群众地质灾害重要险情报告的处理、上报和上级部门重要险情报告的处理、上报以及上级部门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
(三)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监测制度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街办(镇)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各街办(镇)、社区(村委会)、各类矿山企业要加强地质灾害和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灾害发生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特别是对采矿活动和切坡建房等形成的地质灾害潜在隐患进行巡回检查。对经判定可能出现险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区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国土资源部门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具体的避险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区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的各项职责,要在汛期前会同城建、水务、交通、人防、防汛等有关单位和各街办(镇)、各矿山企业等单位的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地质环境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的巡查,圈定出重点,并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手中,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对有可能威胁到村、工矿区、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建筑物、重点保护文物单位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出具体的监测防治或避让措施,明确监测责任。同时,汛期期间各责任单位必须坚持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遇有降水,必须加大检查密度,跟踪督查,及时掌握灾害情况,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城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拟订工作,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威胁城市基础设施、公路交通、水利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危险体进行险情动态监测,负责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认真履行《地质灾害影响评价》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认真负责好所属建设场地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工作,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交通部门要在汛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排查,落实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存在的险情隐患,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设立醒目的警戒牌,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对于因修筑公路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予以治理。对公路两侧岩石破碎,易于发生崩塌的路段,应及时封闭坡面,设置牢固的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公路行人、行车的安全。
    区国土分局对因山洪可能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进行全面的调查,划定重点防治区,明确监测责任,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汛期到来之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山洪暴发和水库(坝)溃塌易诱发泥石流灾害的地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险情征兆明显的地区,要及时将群众撤离所在的危险区域。
    区人防办要对全区的人防工程进行检查,划定不稳定地段,圈定危险区段,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监测预防措施,切实避免因危旧人防工程塌陷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矿山企业要负责所辖矿区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大、中矿山企业必须编制《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地质灾害的防灾救灾领导机构,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巡查、监督和速报制度。要切实加强矿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与防治,对矿区地质灾害的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对矿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加强巡查,明确监测责任。对巡查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排除,防止重大矿山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智海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西祁家山石灰石矿要密切注意和预防弃渣等固体松散堆积物在汛期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切实保障矿区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矿区生产的正常进行。
    大、中型矿山企业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必须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在汛期各大、中型矿山企业,每月必须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书面报告矿区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工作情况;郝庄镇集体矿山和各类公司办矿每月必须向镇书面报告矿区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工作情况。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基础情况,及时指导和督查各类矿山及各有关单位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确保防灾责任具体明确,防灾措施保障有力,防灾减灾各项职能落实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国土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建管局、安监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人防办、地震局、人武部、公安分局、国土分局、郝庄镇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分局副局长兼任。大中型矿山企业要成立由矿长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领导组,切实履行好本矿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各项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具体职责,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二)执行各项制度,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项要求,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快报等各项制度,形成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制定出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应急抢险等措施。各街办(镇)对各社区(村)和各有关矿山等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三)普及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知识,健全地质灾害的三级
 监测网络和群策群防的防灾体系区国土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街办(镇)、社区(村)、各类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和所有的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的防灾监测知识,提高广大防灾检测人员的工作素质和群策群防预警系统的应急反应能力。同时要采
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的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
    各街办(镇)、社区(村)、驻区单位和各类矿山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具体监测责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书,在全区范围内形成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群策群防的预警体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相关文章:(本文关键词:二○一○,地质灾害防治,)